'浙江桐廬縣多措並舉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

""浙江桐廬縣多措並舉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

圖為活動現場。(攝影:洪旭朝)

經濟視野網9月9日訊(記者張凱歌 通訊員何小華) 電動自行車日益成為交通安全隱患。為進一步強化全縣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出行安全,浙江桐廬縣交警大隊緊緊圍繞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和“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等中心工作,重點做好“三個管控”,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行動。

做好源頭管控。摸清電動車底數。縣交警大隊注重發揮電動車治理中的紅色基因,結合3月份固定黨日,開展“百場宣講、千人送教、萬人簽名”交通安全主題活動。安排民警深入全縣各基層支部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宣貫,會同鄉鎮網格員開展全縣電動二三輪車排模,梳理全縣電動車存量數據、電動車所有人頭盔擁有比率、老年人所有電動車數據,並結合未備案登記電動車數據,安排10個電動車流動備案點,上門到村、社區、重點企業開展備案,完成全縣11.7萬輛超標電動車集中備案登記。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一站式模式。在全縣安排16處固定備案登記點,通過5+2、白加黑的方式延長備案時段,來提升市民的電動車備案比率,結合最多跑一次試點契機,大隊主動與市車管所彙報,開展電動車銷售企業在售電動自行車,購銷和註冊一站式試點,使電動車購買人在購置電動自行車的過程中完成註冊登記,實現了非機動車註冊登記的跑一處、跑一次。截止目前,大隊已完成1.8萬輛電動車自行車註冊登記。開展電動車駕駛人精準宣傳。縣交警大隊與人保公司進行協助,利用人保農村交通宣傳員到鄉村開展宣傳,開展電動車案例和展板和摺頁發放;利用送電影下鄉的機會,將電動車事故案例和宣傳視頻在影片片頭插播。邀請一引起電動車事故的親歷者和倖存者現身說法,以自身的真實案例來促動群眾安全意識的提升。同時大隊結合網格排查的的電動車頭盔統計的缺口,落實50餘萬專項經費,採購2萬餘電動車頭盔,發放到鄉鎮街道。各鄉鎮街道通過學習交通法規、實名登記、轉載安全微信、集贊等各種形式開展頭盔免費認領活動,進一步提升電動車頭盔佩戴比率。

加強路面管控。全面嚴查電動車違法。根據電動車事故和違法特點,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採取集中與日常管理、定點與流動巡查、錯時與聯勤聯動、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查處電動車闖紅燈、違法載人、穿插變道和不戴頭盔等嚴重違法,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同時大隊實施寬嚴相濟的處罰機制,按首次警告、再次和多次累加處罰的方式,從嚴打擊6類嚴重違法。

今年以來查處各類電動車違法19850起,扣留電動車1952輛。紮實做好“兩站兩員”建設。結合屬地開展三嚴整治,安排警力協助鎮、村幹部和交通志願者上路值守開展勸導提醒,藉助農村基層網格員隊伍,將電動車交通安全宣傳勸導職責融入其中,定期對鄉鎮交通協管員和勸導員隊伍開展業務培訓,根據轄區交通流,梳理秩序亂象堵點,指導鄉鎮街道定點、定崗、定人開展勸導值守,對拖拉機違法載人、農村麵包車超員、電動車違法規載人和未戴頭盔等違法開展勸導提醒,提醒廣大村民文明安全出行。今年以來,各鄉鎮街道565名勸導員,上路開展勸導提醒近萬次,糾正違規2000餘次。持續開展交通志願服務。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設立“交警講交規”志願服務項目,深入轄區各街道、鄉鎮、行政村文化禮堂,向全縣黨員、企業員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的宣講200餘場次,在全縣近70餘所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生命至上,幸‘盔’有你”電動自行車宣傳教育講座。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實施的交通志願服務機制,會同縣文明辦、縣老幹部局和團縣委等單位組建文明出行志願者服務隊,組織“校門爺爺”志願服務隊常態化在縣城及農村部分小學校門口早晚高峰期開展宣傳勸導活動。組織縣城20餘家文明單位、學校“護學崗”集中開展“文明路口”認領活動,每個工作日早晚交通高峰安排志願者在5個主要路口及城區學校路口進行文明出行現場勸導。

強化綜合治理。做好快遞配送電動車管理。縣交警大隊會同郵管局啟動郵政快遞配送電動車平安出行活動,對全縣120輛郵政快遞配送車輛統一標識、編號、保險和證件,納入“五個統一”規範化管理。並會同數據管理局啟動郵政配送快遞車智慧出行平臺,將車輛數據實時導到城市在腦,實施精準管理。根據路面事故和違法情況,約談美團、餓了麼等外賣平臺,督促企業規範內部自律自治制度,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做好超標電動車禁售執法。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超標電動車禁售聯合執法,對全縣120餘家銷售電動車的商家上門執行超標車禁售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依法查扣6批次22輛待售超標電動車,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罰。做好公職人員文明出行示範引領工作。縣交警大隊積極借勢借力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行動,以交綜辦的名義分別下發《關於要求佩戴頭盔駕駛電動車自行車的通知》、《關於全縣政府機關人員帶頭遵守交通法規的通知》,督促鄉鎮街道和部門加大內部職工遵規守法教育,要求機關部門落實門崗檢查制度,對未佩戴頭盔、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車駕駛人予以批評通報,納入內部績效考核,勸離未備案和未懸掛登記號牌電動車在營房停放。大隊會同政法委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機關人員人員未佩戴頭盔予以處罰,抄告所在機關,並將數據彙總報送平安辦,納入年度考核。截止目前,共抄告機關人員未戴頭盔違法行為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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