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於下達2019年遼寧省農業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

遼寧 農業 農村 瀋陽 太原 中國食安守望者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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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9年度遼寧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遼市監發[2019]91號),2019年遼寧省農業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確定為111項。其中制定106項(立項編號2019085系列標準中4項為修訂),修訂9項。現將計劃下達給你們(見附件),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規範有序組織標準起草工作

標準起草單位應按照《遼寧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2017修訂版)》,成立標準起草小組,制定標準起草計劃,擬定標準草案,確保按期完成起草任務。應加強與有關方面溝通協調,廣泛徵求生產、銷售、使用、科研、高校、檢驗、認證、管理等行業龍頭和權威單位,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努力提高標準質量,強化標準推廣應用性,確保標準具有科學性、規範性、時效性和適用性。

二、建立健全標準實施新機制

根據國家標準委關於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的最新要求,從2019年7月1日起,新發布的地方標準應在前言中增設標準信息反饋渠道。即在前言部分應加上“本標準發佈實施後,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問題和意見建議,均可以通過來電和來函等方式進行反饋,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將及時答覆並認真處理,根據實際情況依法進行評估及複審。(附:標準歸口管理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繫電話、標準起草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繫電話)” 。

三、嚴格執行標準制修訂計劃完成期限

自2018年起,標準制訂計劃完成期限為18個月,修訂計劃完成期限為12個月。即2018年立項的標準制定計劃完成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修訂計劃完成期限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2019年立項的標準制定計劃完成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修訂計劃完成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請起草單位嚴格按相應時限完成標準的起草工作。完成標準起草任務後,應及時與遼寧省農業農村廳溝通,並由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向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提出審查申請。

超出上述起草期限的,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原則上不再受理審查申請。確需延期的,起草單位需提前向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報送延期說明,且延期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聯繫人:馬京京

聯繫電話:024-23447862

地 址:瀋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9年度遼寧省農業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19年6月25日

來源: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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