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準備發朋友圈炫耀冒用身份證乘車,結果涼了……'

漣源 長沙 浙江省 三湘都市報 2019-09-19
""男子準備發朋友圈炫耀冒用身份證乘車,結果涼了……

三湘都市報9月18日訊 男子賀某因有盜竊和吸毒前科,擔心被查,於是利用撿來的身份證信息購票乘車,併成功矇混過關。下車後,一時高興,在站臺就急不可耐開始自拍,準備發朋友圈炫耀,結果被鐵路民警盤查後露出馬腳。9月17日,賀某被長鐵警方行政拘留5日。

9月16日19時許,長沙鐵路公安處湘潭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在站臺東頭徘徊,形跡可疑,遂上前仔細檢查了他的車票和身份證。

核對後發現,雖然車票與身份證信息相符,但身份證上照片並非男子本人,於是民警將該男子帶到民警值班室進一步盤查。面對民警的詢問,該男子不斷重複著身份證上朱某的身份信息,拒不承認冒用他人身份證,卻無法解釋自己地道的湘中口音,與朱某浙江溫州的戶籍地之間的矛盾。然而,民警當場從其攜帶的揹包夾層隱蔽處發現其本人身份證件,面對此情況,該男子只好交代了自己的情況。

37歲的漣源男子賀某,在路上偶然撿到了朱某的身份證,賀某一看朱某與其年齡相仿,於是把撿來的身份證當成“護身符”,用其購票乘車,還特意背誦了朱某的身份證信息。下車後賀某在站臺停留拍照準備發朋友圈,想不到這一行為吸引了民警的注意,被當場查獲。

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此外,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也將納入鐵路失信黑名單,180天內限制乘坐火車。

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劉喆 黃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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