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隨心
01
朋友說,最好的關係,是相處不累;最好的愛情,是久處不厭。
我深表贊同,因為,凡是需要費心費力去討好的關係,終究難開花結果。
上週末,前同事小周約我見面。
期間她問我:如果一段關係裡,對方總是需要你費勁心思去討好,那這樣的關係,是不是失敗的?
一段關係失敗不失敗,不能簡單從“費勁心思去討好對方”這一點去定論,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總是需要你費勁心思去討好的人,一定也沒有多愛你,因為愛你的人,根本不需要你費勁心思去討好。
讀者強子說,追女友的時候,我承諾過會讓著她寵著她,可三年了,我盡著男朋友的各項義務,卻從來沒有享受過男朋友的任何福利。
牽手要看她心情,擁抱不能超過10秒鐘,每次約會,我等她三個小時就是合情合理的,我遲到三分鐘就是罪不可赦的。
她需要陪伴的時候,凌晨4點我也得爬起來陪她聊天;她不想說話的時候,我說多一句她就會馬上拉黑我,並且消失10天以上。
她和異性曖昧就是正常社交,我和異性多說一句話就是渣男。
她生病了,我陪進陪出,倒水端藥熬粥樣樣做齊,24小時守著她,連眼都不敢合。
我半夜急性腸胃炎,痛得起不了床,想叫她幫忙打個120,她還衝我發脾氣,責怪我打擾她睡美容覺,還罵我痛死活該……。
三年來,因為愛,我一次次遷就包容,甚至費勁心思去討好,結果,她卻越發得寸進尺。
強子問,這樣的愛情,還值得我繼續守候下去嗎?
想對強子說:好的愛情,都不需要太努力。
如果一段愛情讓你感覺太擰巴,分手,未必是一件壞事,畢竟“不舒服”一陣子可以遷就,“不舒服”一輩子,那就太坑自己了。
02
著名演員陳道明曾經說過,最舒服的關係,是不必刻意討好。
這話用在愛情裡最適合不過了,真正好的愛情,從不需要你刻意去討好。
悠悠和男友是異地戀,從戀愛第一天起,男友就很少主動過。
打電話要悠悠主動打,信息要悠悠主動發,就連每次見面都是悠悠山長水遠一個人坐飛機,趕高鐵,倒汽車去看對方的,而男友永遠只有一句話:“我就是這樣的人,我不會主動”。
其實,說得出我不會主動的人,他潛意識裡所要表達的不就是,“你別指望我,我是不會去付出的”嗎?
只可惜深陷愛情裡的女生,往往會自欺欺人忽視這一點。
悠悠亦是如此,儘管四年來,悠悠每一天都過得很累很壓抑,可每次想到要分手,心裡又難免會覺得不甘心和不捨得,畢竟已經付出那麼多。
有一次,悠悠為了省路費,選擇了大半夜的飛機,到男友的城市已經凌晨2點,可男友卻為了打遊戲,叫悠悠一個人去打車。
那可是北方的凌晨2點啊,悠悠一個人站在人生地不熟的機場,懷著恐懼的心坐上了滴滴,一路顫抖到男友的家。
後來悠悠還是分了手。
悠悠說,一個能把打遊戲看得比我的安危還重要的男人,她實在找不到理由再堅持下去了。
心理學家戈特曼曾經說過:真正的愛情,都藏在細節裡。
如果一段愛情,總是讓你倍感疲憊,那說明,這段愛情絕不是你的良緣,既然不是良緣,結束它,未必不是新的開始。
03
劉若英曾經說過:相處不累,才能久處不厭。
眾所周知,劉若英結婚後和丈夫一直保持著“距離”,這個距離就是各有各的空間,尊重對方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劉若英曾在訪談節目裡提過,她偶爾需要安靜的時候,丈夫從來不會去打擾她,而丈夫在忙碌的時候,她也從來不會去幹擾對方,他們甚至還會定期分房睡。
在家裡,他們還有二個書房,工作的時候他們就各回各的領域,去忙自己的事情,等忙完了又相約一起去做喜歡做的事情。
有人曾經質疑過這種“相敬如賓”的相處模式,會影響夫妻感情。
可事實卻是,人家兩口子多年來感情一直很好。
因為,真正合適的愛人,都會懂得,相處不累才是久處不厭的祕訣。
真正能和你長久走下去的那個人,一定也是那個你們在一起時,哪怕彼此都不說話,也不會冷場的人。
作家劉瑜曾經說過:成年人的世界裡,合適比喜歡更重要。
對此,很多人深表贊同。
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長,我們每個人的愛情和婚姻都會敗於世俗。
我們衡量一段關係是否值得,愛不愛也不再是唯一的標準,反而三觀、品行、家庭情況、經濟,以及對方的為人處事,這些“條條框框”會直接影響我們的選擇。
到最後,你會發現,那些曾經對我好的,我愛的,通通都會敗給合適。
04
微博曾經有個熱門話題是:情侶間最好的相處模式是什麼?
有個高贊答案是這樣說的:最好的相處模式當然是相處不累。
她在我面前不需要偽裝,也不需要掩飾,只要做她最喜歡的自己就好,她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她只是她就可以了。
是啊,每個人在相遇的初期,都會努力展現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給對方,可真正相處久了,你終究是無法一直偽裝到底的(假如那不是你本性的話),這對誰來說都一樣。
任何刻意維繫的,都是十分危險的關係,也都會隨時面臨翻盤的危險。
正如網友倪倪說的,任何的不費勁,都是源於彼此的信任。一個能讓你不費勁的愛人,才是一個合格的愛人。
這世間所有的愛都源於乍見之歡,可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不厭。
真正對的人,一定是久處不厭的那一個。
作者:隨心,心理諮詢師,法學/心理學專業,喜歡把生活過得浪浪漫漫的女子,愛好寫作,會做美食,喜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