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沈佳青 記者 袁瑋)以挑選手錶為由多次出入二手奢侈品店,在試戴手錶期間,趁店員不備將正品勞力士牌手錶調包成高仿同款手錶,近期,徐彙區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多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圖說:涉案的高仿手錶。徐匯檢察院供圖
據被害店鋪員工向警方報案稱,懷疑有兩名“顧客”將店內寄賣的一塊價值高達15萬餘元的正品勞力士手錶調包。徐匯警方接報後通過調取錄像鎖定了兩名嫌疑人,並順藤摸瓜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2017年11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張某至徐彙區新樂路某二手奢侈品店內踩點,兩人先假意購買名牌手錶,再以挑選手錶為由,在手錶櫃檯尋找合適的作案目標,並在試戴店內多塊手錶期間,伺機將其中一塊勞力士牌遊艇名仕手錶標籤撕毀,方便下次“偷樑換柱”。次日,王某、張某再次進入該店,要求店員將被撕毀標籤的勞力士牌遊艇名仕手錶在內的4塊手錶置於展示托盤選購。其餘兩名同伴趙某、孫某則瞄準時機進入店內以挑選飾品為名,要求店員向其展示商品從而分散其注意力,后王某將準備好的高仿勞力士牌遊艇名仕型號假表與真表調包。得手後,幾人藉故迅速離開。
另一家位於浦東新區的二手奢侈品店同樣遇到類似情況,所幸店員的機警使犯罪分子未能得逞。據該店店員朱某稱,在接待王某等幾名“顧客”戴手錶的過程中發現其中一塊手錶的標籤掉落,而該店的標籤在正常情況下是不會掉的,除非使用蠻力或工具強行將標籤扯下來,便心生警覺,懷疑這群“客戶”企圖調換這塊手錶。在朱某的一番質問下,王某等幾名“客戶”只能悻悻而歸。
檢察官認為,王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祕密竊取公司財物,價值15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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