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蘭坪 雲南 經濟 彌勒電視臺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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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蘭坪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張某全、張某勇等26名被告人犯

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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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蘭坪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張某全、張某勇等26名被告人犯

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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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蘭坪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張某全、張某勇等26名被告人犯

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開設賭場、放高利貸,以此非法獲利

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某全以牟利為目的,由張某勇、劉某蘭提供資金,糾集和某昌、黃某祥、宋某、羅某朋、楊某舉等人共同在蘭坪縣城、金頂鎮區域內,以“搖碗”“滾三圈”等方式開設賭場、聚眾賭博,並在賭場內放高利貸。之後為索取債務又實施多起違法犯罪事實,社會影響惡劣,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為便於管理,張某全為團伙成員租賃房屋,安排食宿,制定規章,購買了對講機用於賭場管理,並用賭場內放高利貸及抽頭漁利的非法所得為以上成員發放工資,形成了相對固定、分工明確、具有惡劣社會影響力的惡勢力組織。

法院認為

蘭坪縣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張某全於2017年下半年以來,糾集黃某祥、和某昌、宋某等人,長期在蘭坪縣城區、金頂鎮區域一帶開設賭場,在開設賭場的過程中採取向他人提供高利息借款、抽頭漁利的方式獲取非法利益。在謀取不法利益的過程中,採取對他人進行滋擾、糾纏,採取跟蹤貼靠的方法,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的犯罪手段,在蘭坪縣城區、金頂一帶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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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蘭坪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張某全、張某勇等26名被告人犯

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開設賭場、放高利貸,以此非法獲利

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某全以牟利為目的,由張某勇、劉某蘭提供資金,糾集和某昌、黃某祥、宋某、羅某朋、楊某舉等人共同在蘭坪縣城、金頂鎮區域內,以“搖碗”“滾三圈”等方式開設賭場、聚眾賭博,並在賭場內放高利貸。之後為索取債務又實施多起違法犯罪事實,社會影響惡劣,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為便於管理,張某全為團伙成員租賃房屋,安排食宿,制定規章,購買了對講機用於賭場管理,並用賭場內放高利貸及抽頭漁利的非法所得為以上成員發放工資,形成了相對固定、分工明確、具有惡劣社會影響力的惡勢力組織。

法院認為

蘭坪縣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張某全於2017年下半年以來,糾集黃某祥、和某昌、宋某等人,長期在蘭坪縣城區、金頂鎮區域一帶開設賭場,在開設賭場的過程中採取向他人提供高利息借款、抽頭漁利的方式獲取非法利益。在謀取不法利益的過程中,採取對他人進行滋擾、糾纏,採取跟蹤貼靠的方法,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的犯罪手段,在蘭坪縣城區、金頂一帶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在張某全等人開設賭場期間,參與人數眾多,累計賭資及抽頭漁利資金數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屬情節嚴重。

張某全指使張某、王某彬、鄧某俊在追討債務的過程中,採取跟蹤貼靠的手段,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張某全、和某昌在追討債務過程中強行扣押他人財物,扣押財物實際價值遠超抵扣的債務金額,情節嚴重,符合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張某全等5人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索要財物,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被告人和某昌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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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蘭坪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張某全、張某勇等26名被告人犯

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開設賭場、放高利貸,以此非法獲利

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某全以牟利為目的,由張某勇、劉某蘭提供資金,糾集和某昌、黃某祥、宋某、羅某朋、楊某舉等人共同在蘭坪縣城、金頂鎮區域內,以“搖碗”“滾三圈”等方式開設賭場、聚眾賭博,並在賭場內放高利貸。之後為索取債務又實施多起違法犯罪事實,社會影響惡劣,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為便於管理,張某全為團伙成員租賃房屋,安排食宿,制定規章,購買了對講機用於賭場管理,並用賭場內放高利貸及抽頭漁利的非法所得為以上成員發放工資,形成了相對固定、分工明確、具有惡劣社會影響力的惡勢力組織。

法院認為

蘭坪縣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張某全於2017年下半年以來,糾集黃某祥、和某昌、宋某等人,長期在蘭坪縣城區、金頂鎮區域一帶開設賭場,在開設賭場的過程中採取向他人提供高利息借款、抽頭漁利的方式獲取非法利益。在謀取不法利益的過程中,採取對他人進行滋擾、糾纏,採取跟蹤貼靠的方法,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的犯罪手段,在蘭坪縣城區、金頂一帶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在張某全等人開設賭場期間,參與人數眾多,累計賭資及抽頭漁利資金數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屬情節嚴重。

張某全指使張某、王某彬、鄧某俊在追討債務的過程中,採取跟蹤貼靠的手段,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張某全、和某昌在追討債務過程中強行扣押他人財物,扣押財物實際價值遠超抵扣的債務金額,情節嚴重,符合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張某全等5人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索要財物,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被告人和某昌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法院判決

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雲南這26人涉惡案件判了


蘭坪縣法院一審判決,

被告人張某全

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

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

數罪併罰,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

並處罰金23萬元。

其餘被告人

分別犯開設賭場罪、

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

分別被判處

3年6個月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並處相應罰金。


目前,

該案在上訴、抗訴法定期間。


來源:春城晚報、雲南高院微信公眾號、蘭坪縣人民法院、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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