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拘禁…山東兩地這些人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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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震懾,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法紀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聊城市紀委現對4起典型案例發出通報。

聊城市光明眼科醫院財務科原科長蒿莉、財務科核算辦公室原副主任楊婧臣挪用公款案。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蒿莉、楊婧臣任職期間,利用管理聊城市光明眼科醫院賬外資金的職務便利,將賬外資金314萬元借給蒿莉的弟弟蒿某某用於營利活動;將970萬元委託他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所得收益共計5.78萬元二人予以平分。此外,楊婧臣挪用賬外資金300萬購買理財產品。2018年11月,聊城市紀委市監委將兩人上述違紀違法行為與其他行為合併處理,分別給予蒿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楊婧臣開除黨籍處分,並將二人涉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陽谷縣委政法委原主任科員於孔章挪用公款案。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於孔章任職期間,利用其負責保管陽谷縣平安協會資金的便利條件,於2016年1月25日擅自將平安協會資金200萬元借給某公司,4月1日,該公司將錢款歸還,並支付利息6.43萬元,其將該利息據為己有,用於家庭生活支出;於2016年4月20日擅自挪用平安協會資金100餘萬元用於個人買房。2018年3月,聊城市紀委市監委分別給予於孔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聊城市審計局原出納龐清凱挪用公款案。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龐清凱任職期間,利用其經手、管理單位公款的職務便利,將審計局公款311餘萬元轉入其個人銀行賬戶,用於購買理財產品或購買股票進行營利活動,個人獲利13.63萬元。2018年8月,聊城市紀委市監委分別給予龐清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挪用公款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臨清市劉垓子鎮財政所原現金會計陳錦童挪用公款案。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陳錦童任職期間,利用其管理該鎮所有銀行賬戶開支的職務便利,先後將公款436餘萬元轉入其個人銀行賬戶,其中395餘萬元用於投資網絡平臺的“黃金期貨”交易,41餘萬元用於個人支出。2018年3月,臨清市監委給予陳錦童開除公職處分,其犯挪用公款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27日,臨沂召開全市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現場,通報了公安機關近期偵破的蘭陵李某彪等人涉黑案件、蘭陵王某舉等人涉惡案件、沂南公某健等人涉惡案件3起典型案件。

1、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拘禁、蘭陵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

近日,蘭陵縣公安局經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以李某彪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破獲涉黑惡犯罪案件78起,查扣獵槍1支、仿64式手槍2支、獵槍子彈22發、手槍子彈69發,查扣涉案財產2700餘萬元,扣押寶馬、奔馳、奧迪等涉案車輛7臺。

經查,2003年以來,李某彪等人長期籠絡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以李某彪為首要分子、李某興等4人為骨幹成員、劉某濤等10餘人為積極參與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分工明確、架構清晰,為了維護組織利益,先後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等違法犯罪行為78起,致1人重傷、7人輕傷、20餘人輕微傷。

該組織通過暴力和軟暴力相結合的手段,非法控制蘭陵縣最大的水貂養殖區及周邊村莊貂皮市場。利用貂在臨近生產時受到驚嚇容易造成幼崽死亡這一特性,凡是養殖戶不順從的,組織成員就會進行恐嚇、打罵,並在養殖戶圈養的貂即將生產之時燃放禮花彈,造成貂受驚嚇後幼崽死亡,使養殖戶蒙受巨大損失,進而逼迫養殖戶將貂皮低價賣給該組織。現已查實該組織實施強迫交易犯罪45起。同時,該組織多次對外來收購貂皮的商戶進行威脅、恐嚇或毆打,對車輛進行打砸,致使外地商戶不敢到養殖區收購貂皮,惡意壟斷貂皮收購市場。

不僅如此,該組織還通過暴力或軟暴力威脅等手段干預基層選舉、插手民間糾紛,強攬學校、居民小區和"戶戶通"等建築工程,實施軟暴力威脅行為300餘起,非法獲利3000餘萬元,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2、蘭陵王某舉等人涉惡案件:破獲刑事案件16起、蘭陵縣警方打掉以王某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近日,蘭陵縣公安局經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以王某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刑拘涉案人員9人,批捕8人,破獲刑事案件16起。

經查,200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舉先後擔任過蘭陵縣開發區倉谷屯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職務,長期糾集王某虎、王某偉等家族人員,橫行鄉里,稱霸一方,逐步形成以王某舉為首要份子,王某虎等3人為骨幹分子,王某飛等5人為成員的涉惡犯罪集團。

該集團倚仗家族人員多、勢力大,在蘭陵縣開發區倉谷屯村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插手民間糾紛、惡意欺壓百姓,不僅大肆貪汙、揮霍公款,而且在村內飛揚跋扈、肆無忌憚,在舊村改造、拆遷徵地、蒜薹收購等過程中,只要村民一言不合就拳腳相加,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拿出刀槍棍棒對村民進行恐嚇毆打,給當地群眾形成強大的心理威懾,調查中還發現多名受害群眾因害怕被打擊報復在案發時未敢報警。

通過依法查證,該犯罪集團共實施尋釁滋事12起、故意毀財物2起、敲詐勒索1起、聚眾賭博1起,先後致3人輕傷、14人輕微傷,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當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沂南公某健等人涉惡案件:遭受殘暴報復毆打、被迫選擇跳車逃生 ,沂南警方打掉一惡勢力犯罪集團

近日,沂南縣公安局經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以公某健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抓獲涉案人員7人,批捕7人,破獲刑事案件9起。

經查,犯罪嫌疑人公某健糾集多名社會閒散和前科劣跡人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虛假訴訟等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公某健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為達到攫取鉅額經濟利益的目的,以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為業,肆意侵吞他人財產,並通過言語辱罵、恐嚇滋擾、持械毆打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和軟暴力相結合的方式,逼迫多名借款人以物抵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10餘次,致使多人不同程度受傷。

有的受害人在被強行帶走非法拘禁途中,因不堪忍受團伙成員語言恐嚇、暴力毆打等百般欺凌,被迫選擇跳車逃生。但被抓回後遭受了更加殘暴的報復毆打,對受害人身心造成難以癒合的創傷。該犯罪集團的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和破壞了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金融秩序,在當地形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來源:聊城日報、大眾網

編輯:龐亞茹 審核: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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