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化工企業生產廢水違法排放 對地下水已造成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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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9日電 (記者 阮煜琳)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9日通報,甘肅酒泉市金塔縣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區4家非法投入生產的化工企業,均存在滲坑排放等惡劣環境問題。初步分析顯示,非法排汙對部分區域地下水已造成汙染。

2019年7月12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甘肅省開展第二輪督察工作。督察組對民眾多次反映的酒泉市金塔縣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化工企業環境汙染問題進行了現場督察,發現該園區4家非法投入生產的化工企業均存在滲坑排放等惡劣環境問題。

酒泉市金塔縣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成立於2007年。近兩年,該園區承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一大批化工項目,截至督察時已落戶化工企業22家。

督察發現,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已經建成投運的4個染料中間體項目均存在批建不符,非法生產、非法排汙等嚴重環境問題。

督察指出,自2017年4月起,天億化工有限公司、冠潤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4家企業在批建不符和汙染治理設施未同步建成的情況下擅自投入生產,並偷排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以上4家企業違法排汙形成的7處滲坑總面積超過2.5萬平方米。

經督察人員初步分析,非法排汙對部分區域地下水已造成汙染,完成的7處廢水排放區域地下水調查評價結果顯示,2個水樣色度超標,最大超標倍數1.13倍;6個水樣揮發酚超標,最大超標倍數42.05倍;2個水樣氨氮超標,最大超標倍數68.6倍;7個水樣氟化物超標,最大超標倍數26.53倍;3個水樣砷超標,最大超標倍數18倍;7個水樣溶解性總固體超標,最大超標倍數101.46倍。

督察組指出,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態度曖昧。相關監管部門監管嚴重缺位,司法行政沒有有效銜接,導致處罰久拖不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督察組下達督辦單後,甘肅省要求嚴肅查處,堅決制止違規生產排汙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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