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經開區2019年學區劃定!一套住宅3年內只作一個入學依據

九江 義務教育 江西 長江 經濟 八里湖 掌上九江資訊 2019-07-08

區內各學校的學區範圍原則保持不變,具體情況如下:

一、九江雙語實驗學校:新開河東堤以東、長江南岸以南、興業大道及泰山路以西、八里湖北大道以北的鶴問湖社區、八里湖社區(村)、沿潯村、三角線社區、潯西社區、建材社區(泰山路以西部分)。

二、鶴湖學校:龍開河路以西、長江大道以東、十里河以北、京九路以南的螺螄墩社區和新湖社區。

三、興中學校:春安里社區(潯陽西路以北部分);壩圍里社區;官牌夾社區;建材社區(泰山路以東部分);湖中社區;向陽社區(小巴黎步行街以西)、西二路社區(只含半島一品)。

四、濱興小學:放馬場社區、月亮灣社區、向湖社區、春安里社區(潯陽西路以南部分)。

五、學洲小學:一馬路社區、二馬路社區、三馬路社區、西二路社區(不含半島一品)、向陽社區(小巴黎步行街以東)。

六、出口加工區學校:西林村、雙塔村、廬園小區、泉塘村、出口加工區。

七、港城第一小學:城西港區、賽城湖管理處,永安鄉愛國村、官湖村。

八、港城第二小學:城西港區、永安鄉愛民村、永安村、大樹村、濱江村、新民村。港城二小長河校區:長河村。

九、鶴湖學校劉家塘校區:劉家塘村、汽車工業園。

2019年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區直各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根據《義務教育法》、《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和《九江市201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印發2019年我區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望各校認真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江西省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規範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包括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和經商人員子女)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適齡兒童憑法定監護人戶籍、居住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按所劃學區相對就近進入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或其他變相考試的辦法招收新生。

(二)堅持規範辦學行為。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必須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不得以舉辦奧賽班、特長班、興趣班、實驗班、雙語班等名義進行招生、分快慢班,也不得以舉辦這類班為名組織入學考試和收費。

(三)堅持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貧困家庭、弱勢群體以及殘疾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三、招生工作

(一)小學新生報名條件和辦法

1、轄區內年滿6週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當地戶籍且戶籍地、居住地、不動產(房產)三地一致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戶口簿、不動產(房產)證、適齡兒童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上述四項證件到所屬學區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也可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件到相應民辦學校登記、報名。

2、外來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凡是在開發區內經商的,且領有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戶籍人員隨遷子女,需在我區就讀的,憑不動產(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戶口簿、營業執照、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上述五項證件到相對就近且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學校學位已滿的,由區文教局統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凡是在開發區內務工的,並且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規定在開發區繳納入學當年連續6個月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子女,需要在我區就讀的,憑不動產(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戶口簿、務工合同、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上述五項證件到相對就近且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學校學位已滿的,由區文教局統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4、殘疾兒童入學。輕度智障兒童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學區公辦學校隨班就讀。其他殘疾兒童可自行申請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

5、軍人子女入學。開發區駐區部隊的現役軍人或其他部隊現役軍人戶籍、不動產(房產)在開發區,其子女入學按《關於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1號)文件規定執。可就近在轄區學校入學。

6、根據《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中心城區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九府發【2016】13號)第三十九條規定“被徵收人遷出原地後的義務教育入學,徵收之時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原招生辦法入學,或者在遷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

7、公辦學校學區學生確認問題。學生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父母)在同一戶籍,並與監護人的居住不動產(房產)證、實際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可按其法定監護人的不動產(房產)證地址確定學區公辦學校。凡戶籍、居住不動產(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視具體情況確定其就讀公辦學校。僅本人戶口“搭戶”在親戚朋友家的,須在辦理更換監護人的公證手續後辦理報名手續。戶口“遷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薄上的適齡兒童,回父母戶口所在社區進行登記,併到相應的學區所在地學校報名。全家戶口“空掛”或“搭戶”在親戚朋友家的適齡兒童應把戶口遷回實際居住地後,到戶口所屬地的小學報名。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由市中招辦根據《九江市201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統一安排部署。

(三)具體工作日程安排

1、2019年6月,制定《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在區網站予以公佈,召開招生工作專題會議。

2、2019年7月1日—3日,由各學校負責,文教局監督按規範流程辦理轄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各學校在2019年7月10日前上報招生情況。

3、2019年8月19日—25日,各學校根據7月份報名剩餘學位對現役軍人、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要在我區就學的人員進行登記、審核。

4、2019年8月26日-30日解決招生掃尾工作。

四、招生計劃

小學招生計劃,按照均衡教育發展要求,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和少年都能按時入學,確保基礎教育的健康發展。結合各校設計教學規模,經研究2019年度區直學校一年級計劃招生43個教學班。其中鶴湖學校9個(含劉家塘校區1個);雙語實驗學校(重慶路校區)9個;出口加工區學校3個;興中學校6個;濱興小學3個;學洲小學3個;港城第一小學6個;港城第二小學4個(含長河校區1個);請各學校嚴格按照計劃招生,如出現符合條件生源超計劃情況,及時向區文教局提出申請,批覆後按照新增計劃招生,嚴禁未經批准擅自超額招生。

五、招生紀律

招生是一項政策性強、牽扯麵廣的工作,各校要切實加強管理,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堅持招生工作原則,加強廉政建設,抵制不正之風。

1、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管理。一是堅持六公開原則(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公開,諮詢服務公開,投訴舉報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二是學校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堅決維護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的嚴肅性,未經批准各學校不準跨區招生、超計劃招生、線下招生,必須按省教育廳規定的班額編班。

2、嚴格遵守教育部關於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十項嚴禁”紀律。一是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二是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三是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四是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五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六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七是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八是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九是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十是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3、從嚴治理違規行為。一是各中小學招收的一年級新生,一律不得考試編班,嚴格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執行。從嚴治理學校在招生辦學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追究當事人責任。二是區文教局將對今年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和專項抽查,凡發現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現象,移交線索紀委監察部門查處,涉及違法移交司法部門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三是各校私自收取擇校的學生,區文教局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或轉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超出招生計劃接收學生的教科書一律由學校自行負責購買。

六、其他事項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和《九江市201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精神。我區2019年招生工作強調以下幾點。

1、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含購房合同),且權證性質為住宅,認定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酒店式公寓等,均不能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的依據。多人持有的房權份額,其法定監護人和學生本人房屋產權份額須高於51%。

2、一套城區房產在3年之內(計算時間從2019年6月30日開始)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在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的依據;3年之內另一個家庭再次以該套房產作為公辦義務教育入學依據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其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義務教育學位。

3、2013年8月31日之後出生不足齡學生一律不予辦理全國電子學籍,各校一年級新學生入學時應對其是否曾經入學要在全國電子學籍系統中進行核查,杜絕留級和重複就讀行為。

4、城區學校間中途原則上不轉學,中途因戶籍遷移等原因確需轉學至我區就讀小學,持轉學聯繫表、學籍卡(表)、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明材料,到公佈的學區範圍學校聯繫入學。學校若有學位不得拒收,若轉入人數超過空餘學位人數,則按戶籍遷入時間的先後順序確定,直到額滿為止,其餘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文教局統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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