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國有企業利潤上繳是支持減稅降費重要舉措

金融 李克強 兩會 第一財經 2019-05-30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山東濟南主持召開部分地方減稅降費工作座談會。他指出,為減稅降費,中央財政做了充分準備,通過增加特定金融機構和央企利潤上繳、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等多種措施,可以平衡全國收支大賬。同時,也要增加地方國企利潤上繳。

筆者認為,增加國有企業利潤上繳,並不單純是為了彌補減稅降費帶來的財政收支缺口,也是更加明確國有企業的定位,更好發揮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措施。

國有企業對財政方面的貢獻力度是社會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根據今年全國兩會上財政部提交審議的《關於201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18年,彙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為3365億元。國有資本紅利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要收入來源。

再來看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2018年的經營和利潤情況。財政部今年一月下旬發佈數據表明,2018年,全國國有企業共實現營業收入約59萬億元,實現利潤總額約3.4萬億元,稅後淨利潤約2.5萬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約為1.53萬億元。如前所述,2018年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只有3365億元。這個數字不單是國企的。

當然,去年國有企業也上繳了約4.6萬億元的稅收。但在含金融國企在內的國有企業資產總額近179萬億元的情況下,的確應該增加上繳淨利潤。

這次,李克強總理提出要增加國企利潤上繳力度,指向是很明確的,就是特定金融機構和央企。這是重要方面。從2018年前三季度的數據看,光是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以及中石化、中石油這六家央企,就取得約 8866 億元淨利潤,已經相當於央企全年利潤的 73%。

國有企業對財政的貢獻與其佔有社會資源相比相對較低,是有歷史因素的。建國以來,國有企業利潤分配形式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統收統支階段、利潤留成階段、利改稅階段和利稅分流階段。現在是利稅分流階段,也就是國家在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的過程中,開徵一道所得稅,爾後再以適當的形式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

這個“適當的形式”正是當前工作的重點。有一點是比較明確的,就是國有企業利潤的上繳幅度只會增加,不會減小。這應該也是此次減稅降費工作座談會傳遞出的重要信息。

加大國有企業利潤上繳力度需要考慮多個方面。

首先是國有企業的發展問題。

其實,這一點並不需要擔心,經過多年的積累,國有企業的體量已經十分巨大,也正在通過內部改革增強市場競爭力。除了涉及國家發展戰略方面的國有企業需要繼續支持之外,一般的國有企業,尤其是進入充分競爭領域的國企並不需要再輸血。不但不要輸血,過去輸的血也應該得到充分回報。

第二個問題就是制度建設。

國有企業收益上繳比例如何確定、多少合適,這是關係企業能否可持續發展的大問題,需要深入研究,慎重考慮,既要適應國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要求,又要處理好企業自身積累和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關係。

但現在的情況下,國有資本收益雖然總量有限,但還是投入到了國企資本繼續發展方面。國務院相關文件表明,國有資本預算支出的重點與方向是根據產業發展規劃,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國有企業發展要求,以及國家戰略、安全等需要。具體支出類別分別為資本性支出、費用支出和其他支出。這可以說是從一個池子中舀了一瓢水,又倒回了池子中,對財政的貢獻率是有限的。這些,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加以規範。

總之,減稅降費負會帶來財政收支方面一定程度的緊張,除了各級政府要真正過緊日子之外,“增收”也是一個重要方面。此次李克強總理提出的通過增加特定金融機構和央企利潤上繳、增加地方國企利潤上繳,不但是“開源”,更為國有資本發揮社會責任、體現自身價值提供了重要方向。

(作者系第一財經評論員,實習生李夢瑤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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