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延履行心慌亂,案結事了睡安穩'

經濟 河南 滑縣 精彩安陽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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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延履行心慌亂,案結事了睡安穩

“林法官,聽您說1萬元/天需要支付1.75元遲延履行金,我算了一下,如果延遲兩個月履行,我需要支付600多元遲延履行金,反正早晚都要賠償,還不如早日案結事了心清淨,我也能睡個安穩覺!”近日,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一被執行人原本與申請人約定在國慶節前全部履行,因不想支付遲延履行金主動提前兩個月履行,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耿某承攬拆房工程,僱傭羅某等人進行施工。2017年11月,羅某在撿拾拆下的磚的過程中,由於離需拆除的牆較近,結果牆體倒塌將羅某砸傷。羅某將耿某訴至滑縣法院,經審理,滑縣法院判決被告耿某賠償羅某71 630.2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啟動財產查控程序,發現被執行人耿某的銀行卡內有3200元,遂將該銀行卡凍結。耿某發現後,主動與執行法官聯繫,表示希望能夠與申請人羅某和解。執行法官將雙方約至滑縣法院進行調解,耿某表示其現在經濟困難,希望申請人羅某少要點賠償款並更能夠緩期履行,但申請人態度堅決,寸步不讓。最終,經過近兩個小時的“拉鋸戰”後,申請人作出讓步,同意被執行人於國慶節前全部履行完畢。

耿某回到家後,每每想起案件都心神不寧,每天早上醒來第一件事就是計算一下遲延履行金數額,最終實在受不了,決定提前履行,該起提供勞務受害者責任糾紛案件順利執結。

(滑縣法院:林坤 黃靖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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