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配套規章明起施行 互聯網領域壟斷怎麼管'

經濟 交通 知識產權 金融 人生第一份工作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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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題: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將明確市場份額等因素——反壟斷法配套規章9月起施行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反壟斷法三部配套規章將於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30日對規章進行解讀時表示,互聯網、知識產權領域市場支配地位的考慮因素將予以明確。

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臺了反壟斷法三部配套規章,《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細化了壟斷協議認定方法和執法程序。《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明確了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明確了行為類型和處理方式。

對互聯網等領域明確範圍和認定標準

互聯網等新經濟業態競爭問題的反映較多,如何通過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相關制度予以規制?

《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對認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考慮因素逐一細化,特別對認定互聯網、知識產權領域市場支配地位的考慮因素予以明確。

吳振國說,考慮互聯網等新經濟業態的特殊性,為迴應社會各方面期待,適應執法需要,規定對涉及互聯網等新經濟領域的問題作了針對性規定,主要有三個方面。

明確了市場份額認定的指標範圍。根據反壟斷法規定,認定經營者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市場份額是重要的依據因素。關於市場份額確定,暫行規定明確了除銷售金額、銷售數量外,還包括其他指標,為更加科學地認定互聯網領域經營者市場份額提供依據。

規定了認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特殊考慮因素。暫行規定列舉了認定互聯網等新經濟業態經營者具有支配地位時可以考慮的因素,有利於指導執法實踐中認定互聯網領域經營者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規定了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特殊情形。暫行規定認定經營者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涉及互聯網等新經濟業態中的免費模式,應當綜合考慮經營者提供的免費商品以及相關收費商品等情況,體現了對互聯網等新經濟業態經營特點的考慮。

吳振國表示,國家鼓勵和支持互聯網等新經濟業態的發展,反壟斷執法機構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依法對互聯網新經濟領域開展競爭監管。反壟斷法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關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分析和認定,同樣適用於互聯網等新經濟領域的經營者,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對互聯網等新興經濟領域進行監管。

統一反壟斷執法程序和標準

2018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規定下發通知,授權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吳振國介紹,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調查處理較為複雜、專業性強。為加強對地方反壟斷執法的指導和監督,統一執法的程序、標準和尺度,規章明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強調了統一執法標準、建立案件處理前報告制度、明確立案和案件處理後的備案機制。

如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應當依法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明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具體內容,包括案件來源及調查過程、違法事實和相關證據、經營者陳述申辯的採納情況及理由、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內容。

吳振國表示,這樣有助於形成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相互配合、監督指導的兩級執法機制,有利於統一執法程序、標準,促進構建統一規範高效權威的反壟斷執法體系。

保障和便利舉報人舉報

制止行政性壟斷行為關係到廣大消費者和企業的切身利益,規章對保障和便利舉報人舉報具體做了哪些規定?

吳振國說,為保障和便利舉報人舉報,規定明確了舉報人的權利和反壟斷執法機構的義務,為舉報人如何提供材料給予指引,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均可接收舉報材料。

暫行規定明確,對於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反壟斷執法機構舉報。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同時規定,對於舉報採用書面形式並提供事實和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進行必要的調查。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只包括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為了便於舉報人進行舉報,暫行規定明確,省級以下市場監管部門也可以接收舉報材料。為確保及時受理,省級以下市場監管部門收到舉報材料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吳振國表示,要將維護消費者利益作為反壟斷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推進原料藥、汽車、乳粉、建材、日用消費品等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開展公用事業領域壟斷行為專項整治;查處交通、醫療、電力、教育、金融、保險等民生領域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難點痛點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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