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違約金、賠償金收入增值稅業務處理

經濟 財經 稅稅無憂 稅稅無憂 2017-10-03

企業違約金、賠償金收入增值稅業務處理

近期,有關違約金、賠償金收入開票繳稅問題納稅人來電諮詢較多,根據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一、什麼是違約金和賠償金?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違約金是指合同一方由於主觀過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按合同約定依法支付給另一方一定比例的貨幣資金。賠償金則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按損失程度給予一定的貨幣賠償。對違約金來說,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相關條款,違約一方就必須付給另一方違約金,與是否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無必然聯繫。而給付賠償金的前提是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約定,且給另一方造成了實際經濟損失。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以違約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若違約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付合同另一方賠償金,以補償違約金之不足。

二、實務操作

(一)違約金

例1: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14年6月1日整體租入一幢辦公樓,2014年9月1日將二樓出租給B餐飲企業(以下簡稱B企業),合同約定租賃期為3年,B企業因經營不善,於2017年5月提出解除合約,按合同約定B企業應支付給A公司違約金10萬元,辦公樓和A公司在同一地區,A公司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問A公司向B企業收取的10萬元違約金要繳納增值稅嗎?要不要開票?

解析:(1)根據上述規定,A公司在向B企業提供應稅服務(租賃服務)過程中,因B企業提前解除合約,A公司向B企業收取的10萬元違約金屬於價外費用,應計入增值稅應稅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應計銷項稅額=[100000÷(1+11%)]×11%=9909.91元

(2)A公司應向B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

例2: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16年3月1日整體租入一幢辦公樓,A公司於2016年5月20日與B餐飲企業(以下簡稱B企業)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B企業因重大經營決策調整,於2016年5月28日提出解除合約,按合同約定B企業應支付給A公司違約金5萬元。問A公司向B企業收取的5萬元違約金要繳納增值稅嗎?要不要開票?

解析:(1)根據上述案例,A公司在未提供應稅服務(租賃服務)的情況下,因B企業違約而收取的違約金,不屬於價外費用,不屬於增值稅徵稅範圍,不應繳納增值稅。

(2)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為A公司未提供應稅服務(租賃服務),所以不應開具發票。

(二)賠償金

例3: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14年9月20日與B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租賃期滿B公司將租賃房交還給A公司時,A公司驗收人員發現房屋內牆面有多處明顯破損,經雙方協商,B公司支付給A公司賠償金5000元,房屋和A公司在同一地區,A公司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問B公司支付給A公司的5000元賠償金是否要繳納增值稅?要不要開票?

解析:(1)根據上述規定,A公司在向B公司提供應稅服務(租賃服務)過程中,因B公司使用不當而支付給A公司的損失賠償金5000元屬於價外費用,應計入增值稅應稅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應計銷項稅額=[5000÷(1+11%)]×11%=495.50元

(2)A公司應向B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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