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2016年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問責88人

經濟 法律 時政 湖北審計 2017-05-04

去年來,襄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構建整體聯動機制,全面深化問責工作,加快向縣(市)區拓展,依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該市對88名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追責,其中,書面檢查16人、通報批評14人、誡勉談話20人、免職7人、公開道歉1人,3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整體聯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問責工作,把經濟責任問責作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服務黨內監督管理的一個重要抓手,納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市委副書記、市長、時任市經責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秦軍親自審閱籤批經濟責任問責建議,原市紀委書記王銘德、市委組織部長成佳剛也多次聽取審計情況彙報,召開專題會議,提出具體任務要求。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制訂了《襄陽市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實施辦法》,構建了整體聯動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問責追責工作。同時,在市黨代表換屆選舉、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以及巡視巡察工作中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問責結果。

——嚴格問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採取每個領導幹部都要列出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明細,每個經濟責任審計問題都要提出問責建議,對於符合問責情形的問題,無論是誰,該問責的堅決問責,不含糊、無例外,真正做到問到底、責到位。如,對市直某政府部門因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問題對該單位“一把手”進行了誡勉談話,並要求在現任單位民主生活會上通報了問責情況,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達到了“問責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還對30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被問責的88名領導幹部中,既有黨政機關“一把手”,也有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還有村居幹部,實現經濟責任問責全覆蓋。

——注重實效。通過問責促進被審計領導幹部提高依法履行經濟責任的能力,促進被審計單位健全制度規範,強化管理。市直部門把經濟責任問責追責和“兩個責任”追究結合起來,透過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線索,查找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倒逼責任落實。通過問責23名村居幹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發生在基層群眾身邊的違紀違規問題,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的大錯,提高村居幹部履職盡責能力,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

——常態運行。目前,該市經濟責任問責工作已步入常態化、規範化軌道,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密切配合,嚴格“三項程序”,規範問責工作。一是嚴格問責決定程序,由紀檢、組織、審計等部門會商提出問責建議,提交聯席會議醞釀研究後,提交領導小組審定,然後由紀檢監察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職責權限組織實施。二是嚴格問責實施程序,統一問責決定書格式,載明問責事實、問責依據、問責方式、批准機關、申訴期限和受理機關,統一送達範圍。三是嚴格案件線索移送查辦程序。對經濟責任審計移交線索實行統一登記管理,加強跟蹤督辦、及時反饋,做到件件有著落。(田家改、李謝東、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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