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聚焦兩會丨以企業“走出去”為抓手 深化“一帶一路”建設

經濟 周文重 遲福林 金融 中國經濟時報 2017-03-26

熱點綜述

時報聚焦兩會丨以企業“走出去”為抓手 深化“一帶一路”建設

(資料圖片)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陳婧

“一帶一路”建設是今年兩會的高頻詞彙。企業作為“一帶一路”建設的主體,如何幫助企業“走出去”是落實“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抓手。

兩會期間,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的代表和委員認為,為了更好地幫助中國企業“走出去”,應當從制度規則上保障合作項目的互利共贏,促進相關秩序與規則的完善;穩步推進雙邊、多邊自貿區進程,突出次區域經濟合作;並且完善配套的投融資金融體系,全方位為企業保駕護航。

完善制度性保障,鼓勵企業抱團發展

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國內企業不斷走向海外,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也要關心他們所遇到的困難。

全國政協委員、博鰲亞洲論壇祕書長周文重提醒,目前有兩種傾向值得重視:一是有些沿路沿線國家,對“一帶一路”項目的預期是“免費搭快車”,甚至是預期為變相援建,對我方的投入期望值和自己方的收益期望值都很高,但是自己準備的投入卻很低。二是在一些政局不很穩定或市場經濟制度尚不完善的國家,我國企業十分擔心,相關貿易或投資項目一旦出了問題去找誰保障權益?

“上述兩種傾向反映出同一個問題,那就是保障互利共贏的制度與規則明顯缺失。”周文重認為,我國在落實“一帶一路”具體項目時,必須高度重視相關制度規則的建立和完善,並應結合“一帶一路”的實際,推動建立全球投資保障和仲裁機制,對我國沿路沿線項目提供系統的制度性保障。這種從微觀層次不同領域的制度規則建設與完善,必將循序漸進地形成宏觀效應,促進總體國際秩序沿著互利共贏、命運共同的方向改善與再造。

針對上述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認為,除了制度性保障之外,也應當鼓勵企業抱團發展。要加強合作區制度、政策、信息、文化的“軟聯通”,組織動員在外企業集體談判,統一爭取貿易、稅收以及法律保護等政策,制定國際化的生產技術標準,化解產能合作的技術壁壘。要利用合作區的規模效應與集聚效應,鼓勵企業“抱團式”走出去並開展“集群式”國際產能合作,帶動我國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實現優勢互補。

加快構建自貿區網絡,突出次區域經濟合作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表示,當前,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40多個國家簽訂了各種相關合作協議,但貿易投資自由化進程尚未取得大的突破。在經濟全球化新形勢下,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快構建自由貿易的制度安排。

“對條件成熟的國家,採取雙邊自由貿易區的形式;對條件尚不成熟的國家,實行基礎設施項下、產能項下、旅遊項下等方面的自由貿易政策安排,以實現雙邊自由貿易的突破。”

此外,遲福林建議,應當把跨境經濟合作區和產業園區提升為自貿區。我國企業已經在“一帶一路”沿線30多個國家建立了56個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議將“一帶一路”六大經濟走廊上有條件的跨境經濟合作區提升為自由貿易區,消除生產要素跨境流動的障礙,推進資金流、物流、人員流動的便利化。與遲福林建議的“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觀點相似,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調研部部長蔡玲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強調,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要突出次區域經濟合作,確定優先合作的國家,可在沿邊地區發展跨境經濟合作區,發揮自身比較優勢和資源稟賦優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進而在更大範圍內推開。同時,企業要培育國際核心競爭力,政府應當更好地發揮作用,為企業搭建平臺,在國內幫助他們創造“輕裝上陣”的條件,在“走出去”的國際舞臺上體現有品牌和影響力的競爭優勢。此外,進一步發揮亞投行和絲路基金的作用,推動中資金融機構在適當的時候走出去,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同時,加強對雙邊金融風險的監管。

“在‘一帶一路’發展過程中,既要強調全面,又要重點突出,從而形成疊加效應,帶動整體發展,同時促進國內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蔡玲表示。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高珂

【中國經濟時報--中國經濟新聞網 http://www.cet.com.cn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