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就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勇於擔當容錯糾錯答記者問

經濟 創業 時政 中國文明網 2017-06-10

進一步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熱情

——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就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勇於擔當容錯糾錯答記者問(上)

近日,市委印發《欽州市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勇於擔當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辦法》共十二項條款,對容錯糾錯的內容、原則、條件、情形、程序、結果運用、糾偏改正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日前,本報記者就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勇於擔當容錯糾錯對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進行了專訪。

容錯糾錯有思路有依據

問:《方法》是在怎樣的大背景下決定起草的?

答: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論述和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強化正向激勵,鼓勵廣大幹部大膽改革創新、積極擔當作為。要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擔當有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為實幹者鼓勁、為改革者撐腰、為擔當者擔當,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根據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市委將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列入市委2017年工作要點,作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重點任務,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牽頭起草我市的容錯糾錯實施辦法。

擔當盡責可免責減責

問:能否談談“容錯糾錯”具體指的是什麼?

答:《辦法》所稱容錯糾錯,是指單位和個人在履職擔當、改革創新過程中,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但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且在主觀上出於公心、擔當盡責,未謀取私利的,可以免予責任追究或從輕、減輕處理。

問:“容錯糾錯”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答:一是支持幹事創業,勇於擔當,激發活力。大力支持廣大幹部在搶抓發展機遇、推動開放開發實踐中履職盡責、敢抓敢管、積極作為,客觀看待和正確處理幹部在幹事創業中出現的問題,讓敢於擔當負責的人不吃虧。

二是鼓勵改革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誤。鼓勵單位和個人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對在改革創新、推動發展中,特別是在關係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點工作中,允許出現工作失誤或無意過失。

三是堅持實事求是,依紀依法,不枉不縱。在實事求是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堅持依紀依法、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歷史辯證、客觀公正,在容錯糾錯的同時,防止突破原則和底線。

明確容錯糾錯底線邊界

問:容錯糾錯應該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辦法》第四條主要是明確容錯糾錯遵循的基本條件,也即是容錯糾錯的底線邊界。一是法律法規、黨紀黨規沒有明令禁止;二是符合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精神;三是沒有為自己和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問:哪些情形屬於容錯糾錯的範疇?

答:關於容錯糾錯的具體情形,一是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為破解難題而敢於擔當、積極作為出現失誤過錯的;二是立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爭取上級支持,為解決改革難題而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出現失誤過錯的;三是由於政策變化而產生的失誤過錯,或因不可抗拒、難以預見的因素,對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不良影響的;四是為保障全市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建設任務順利實施,大膽履職、大力推進而造成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五是在服務企業、服務群眾中,為提高效率進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查出現一定失誤或偏差的;六是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化解矛盾焦點、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突發事件中,因勇於破除障礙,積極擔當作為,出現一定失誤過錯的;七是其他可以容錯糾錯的情形。( 賴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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