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釧到晴雯,一部紅樓極簡史

從金釧到晴雯,一部紅樓極簡史

作者

雲象一裳

晴雯之死,是“又副冊”中第一個提及的,更是賈寶玉在太虛幻鏡第一眼看到的死亡

第七十四回中作者寫王夫人個性“天真爛漫”,“喜怒出於心臆”,並不“飾詞掩意”,這幾句話用於晴雯倒是十分貼切。

以其赤子之心、才貌雙全,無尺寸之過而又有“補裘”之功,卻既見忌於小人,又見棄於主母,以致被逐而亡,其遭遇不能不令人嘆息。

從金釧到晴雯,一部紅樓極簡史

“壽夭多因毀謗生”,晴雯被逐的直接導火索,表面看是由其性格要強,遭小人饞嫉導致的。多數分析晴雯被逐之紅文,亦能上溯到抄檢大觀園的誘因——查賭。

雖然抄檢一事因“繡春囊”而起,擔打的卻是查賭的旗號,借的是查賭的餘波。查賭與“繡春囊”,兩股暗流匯在一起,昏庸當道,小人得用,行動尚未開始,晴雯已首當其衝。

因查賭的起因實因寶玉裝病而起,寶玉裝病,晴雯是始作蛹者。多數紅文亦稱晴雯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救寶玉之一片痴心,最後翻成害己,命運之波譎雲詭至此盡顯。

然而,如果我們肯再多走一步,問一問晴雯是因何施救、寶玉是因何裝病,又會有怎樣的發現呢?

寶玉裝病,目的是為了逃避賈政問書。第七十二回末,趙姨娘欲為賈環討彩霞,求之於賈政,不可避免地爆料出寶玉已“有了二年了”,並問:“老爺難道還不知道?”賈政聽了,也忙問“是誰給的”。二人的談話被趙姨娘的小環小鵲聽見,連夜走至怡紅院報信,引起寶玉恐慌,意欲溫熟功課,“只能書不舛錯,便有他事,也不相干”(七十三回)。

王夫人私封花襲人為“預備”姨娘,自知“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所以並不敢“開了臉”,“明放在屋裡”,此事賈母與賈政俱被隱瞞。

在賈寶玉之“跟前人”問題上,賈政的意思“年紀還小,又怕他們誤了書,所以再等一二年”,而且“已看中了兩個丫頭,一個與寶玉,一個給環兒”。而賈母的意思,“這些丫頭......將來只他(晴雯)還可以給寶玉使喚得”。

以此看來,王夫人的作為,不但人選不合賈政、賈母之意,時間上更是比賈政的計劃早了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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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寶玉“準姨娘”為王夫人所私封,即使賈政因此事見責,罪也不在寶玉。

至於問書,本來自寶玉捱打以後,賈政已有所悔,加上幾年的宦途漂泊,“年景漸老”,“骨肉離異”,“今得晏然復聚於庭室,自覺喜歡不盡”,所以他自外回來已有一段時間,“每天歡天喜地的說骨肉完聚”,不過下棋、看書、吃酒,“日間在裡面母子夫妻共敘天倫之樂”,“一應大小事務一概付之於度外”,對寶玉嫌惡管教之心似已有所收斂。所以賈寶玉也認為“這些日子只說不提了”。

但此時之事不比平常,賈寶玉但心其父親因“姨娘”之事而遷怒於“書”,——賈政本來就“怕他們誤了書”——平常無事之日尚懼“問書”,何況今日?因書事荒廢已久,今又時間倉促,以至焦頭亂額,顧此失彼,倒逼出晴雯“裝病”之策。

由此可見,寶玉之裝病,雖由晴雯獻計,其背後的深層“緣起”,卻已指向王夫人暗封花襲人“姨娘”之事的不合理性,——若合理,便無須隱瞞;若無“封”事或無隱瞞,便不懼賈政來問;若不懼問,便不必裝病;不裝病,則引不出查賭及因查賭而聚的小人進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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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襲人因何而見“封”?答曰,金釧之死。

金釧死而襲人“封”,這實在是一個大大的諷刺。

金釧之事發作於端午節前夕。這之前賈妃節禮曖昧,清虛觀張道士提親,賈母的迴應微妙而驚心動魄,寶、黛失和又複合,一系列的事使賈寶玉潛意識有愧於寶釵,口不擇言中偏又因失言得罪寶釵而更尷尬,一個人鬼使神差地來到了王夫人室內。

很難說是金釧哪句話引起了王夫人的盛怒,是“有你的只是有你的”?還是“往東小院子拿環哥兒跟彩雲去”?——她也只說了這麼兩句話而已。奇怪的是王夫人聽了這話倒並不去懲罰有實際行動的彩雲,反而是打了金釧一個嘴巴,攆了出去。

是因為賈環並非親生,“教壞”了無所謂嗎?但是怎麼不擔心彩雲也“教壞”寶玉呢?還是這會子王夫人只是心中有悶氣,只圖發作呢?

從她後來對寶釵所說的話:“我一時生氣,打了他一下,攆了他下去。只說氣他兩天,還叫他上來,誰知他這麼氣性大,就投井死了。豈不是我的罪過”來看,雖然金釧之事是她“平生最恨者”,但一時衝動生氣也是有的——在賈寶玉的婚事被提出又被否定的微妙之際。

金釧投井與蔣玉菡被索兩件事湊在一起,賈寶玉捱打已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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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寶玉捱打了,花襲人的進諫機會到了。

此時的襲人,和賈寶玉已有了男女關係,但她向王夫人進諫的話,卻句句指向別人。為何賊喊捉賊?那是因為在她自己看來,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她和寶玉之事,並不“越理”。

但這只是她自己的想法。在“封姨”之前,襲人的行政編制還在賈母處,因為“襲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過給了寶兄弟使”(第七十六回),是賈母房中十個拿一兩銀子月例的大丫頭之一。

老祖宗的人,按理,是連名字也不能直呼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的的貓兒狗兒,輕易也傷他不得”(第六十三回)。金釧死,寶玉為賈環所諂,被打的罪名之一就是“淫辱母婢”。襲人不是“母婢”,是“祖婢”,更不能“淫”。

既使襲人的編制象晴雯一樣,是怡紅院的人,要成為寶玉的“跟前人”也是要先經過父母來“放”的,——“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第六十五回)。

所以襲人與寶玉“鬼鬼祟祟乾的那事”並不合“禮”,——這也是晴雯諷襲人“別叫我替你們害臊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哪裡就稱起’我們’來”的原因。

薛蟠收香菱,也要經過薛姨媽同意,還有“擺酒請客”的儀式。——何況後來的事實還證明,賈母心目中的人選並不是她,而是晴雯。

由此看來,襲人之與寶玉私通,以“禮”觀之,正是“不才之事”。其性質不下於賈璉之娶尤二,——看似合情,實則違“禮”。

這個封建禮教的偽衛道士,連性行為都既非出於“情”,也非出於“欲”,而是出於“禮”,自己“做怪”了,卻一心防別人,——而她自己又是認識不到自己行為的荒謬的!我們怎能不驚歎於曹公文筆之深刻!

開了幾句玩笑的金釧被斥“下作小娼婦”,含脣而死,有“不才”之實的花襲人卻因此進諫,獲得了“封姨”機會,——我們怎能不驚歎於曹公文筆之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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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們已經梳理出從第三十二回金釧之死到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之間草灰蛇線的伏脈關係:金釧屈死——寶玉捱打——襲人進諫——襲人被“封”——趙姨娘洩密——寶玉懼問——晴雯獻計——寶玉裝病——查賭——王善保家進讒——晴雯被逐。

兩個看似不相關的人物,命運卻是一脈相承而又如此雷同:都是屈死;都因王夫人而死;都因“風化”問題。這個情節發展過程,我們進一步簡化,就是:金釧死,襲人立;襲人立,晴雯死(前八十回)。

金釧與晴雯命運之相關性,在書上早有所示。第三十回金釧被逐後,在第三十二回傳出死訊。而在第三十一回卻插入晴雯被攆:“我為什麼要去,要嫌我,變著法兒打發去,也不能豰”。——

只有到了後文,我們才意識到,寶玉當初之攆,冥冥中實在是在救她!而襲人等的好意挽留,冥冥中又是害了她!命運何等不可測!

金釧死前,曾說“金簪子吊在井裡頭”。她後來投井而亡,一語成讖。而作者在她被逐與屈死之間,插入晴雯“撕扇”一節。撕扇,諧音”失散”,破扇,諧音“破散”,——已伏下了她的悲劇命運了!

細想第五十一回,她還在說“等你們都去盡了,我再動不遲”。——這是怎樣的“文心筆意”!使讀者讀來,又是怎樣的哀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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