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濟南農商行被舉報陷口水戰,誰在說謊要查明白

濟南 山東 青島 法律 銀行 檔案 文章 澎湃新聞 2019-06-13

日前,一篇名為《實名舉報山東廳級幹部生活淫亂,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的文章引發熱議。文章作者自稱濟南農商行副監事長,舉報其單位的多位領導,“提拔情婦的,欺上瞞下,山東省聯社、濟南農商行領導涉嫌瀆職致使國有資產損失近30億元”。

網文引發掀然大波。一方面,它所牽涉的問題太多、案值太大;另一方面,舉報涉及的對象,多是濟南農商行、青島銀監局或山東省聯社的重要領導,沒有一個的咖位小。

換句話說,假如舉報材料屬實,或者哪怕部分屬實,都將意味著,當地農商行以及對應的銀監繫統,存在著管理混亂的重大漏洞。

不過就目前來看,網文提到的各項舉報內容,包括現青島銀監局局長、山東省聯社分管人事副主任發展情婦、違規提拔,山東省聯社、濟南農商行高層捲入30億票據詐騙案,濟南農商行副董事長信貸違規造成資金流失等等,都還只是單方面說法,沒有明確的證據。

一些網友抱著“寧可信其有”的態度。這種圍觀姿態的確有利於倒逼真相,不過也得意識到,在缺少足夠證據的前提下,不易輕易下結論站隊,否則容易造成誤傷。

山東銀保監局表示,曾收到過彭博對濟南農商行的舉報,已依法回覆,不過並沒有迴應全部疑點;濟南農商行則發佈聲明稱,舉報信息系該行原副監事長捏造誹謗,相關受害人已經報案。隨後,彭博又迴應稱“關於我舉報的每一個字,我負全部責任”。

看來,事件已陷入各執一詞的狀態。因為牽涉甚廣、涉案重大,此事需要謹慎對待,且應儘可能公開透明處理。

對濟南農商行來說,作為被舉報的主要涉事單位,發佈聲明足夠及時,但是同樣沒有迴應一些關鍵疑點,如領導情婦火速升遷、領導為妻子改檔案、給空殼公司貸款吃回扣,反倒是強調舉報者的動機——謀取更高職位未果。這種迴應方式本身相當不妥,舉報者的動機和舉報材料的真假是兩碼事。從應對輿論的角度看,要想有說服力,就得拿出詳實的證據。

其實,舉報所涉及的一些細節,如當地銀監部門領導發展情婦並有私生子,濟南農商行違背《公司法》不按期換屆等,調查起來並不困難;舉報者和濟南農商行之間,圍繞舉報者的學歷爭議,學信網上也能輕易查到。完全可以以這些細節為突破口,順藤摸瓜,對舉報牽涉的問題進行一一突破。

當然,這個調查過程,必須要有更高層級的部門介入。眼下不只是農商行,包括當地的銀監部門以及山東省聯社,都成為舉報的矛頭所指。考慮到公平公正問題,不能由它們自己調查自己。濟南農商行的聲明被質疑,除了缺少證據外,更是因為它就是利益相關方,自證清白難免容易因缺少公信力而越描越黑。

另一方面,鑑於此次舉報茲事體大,對於實名舉報的當事人,其隱私和安全問題同樣得相當重視,要避免打擊報復的風險。當然,換個角度看,如果是誣告,當事人該承擔的法律風險自然也逃不掉。

在公開發文之前,舉報者已經向多級紀委、黨委組織部舉報,如今為何劍走偏鋒,選擇了實名舉報這種“魚死網破”式的舉報路徑?所以,不管舉報真假,它都說明體制內的常規問題反饋機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至少沒有解決舉報者之前的糾紛和訴求。

眼下,隨著事件曝光,在更高層級的介入之下,到底誰在說謊,遲早會暴露在陽光之下。但還得提醒一點,被舉報位高權重的事實,很容易讓輿論形成“能量大”的想象。要想事件得到圓滿的解決,除了得有更高層級的介入外,調查信息也得儘可能透明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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