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發紅包”,9個月獲利10萬

來源:揚子晚報

微信群“發紅包”,9個月獲利10萬

為深入打擊網絡犯罪、整治網絡亂象、規範網絡秩序,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上網安全感和滿意度,南京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堅持打擊與整治相結合,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相結合,深入推進“淨網2019”專項行動,目前,南京市公安局“淨網2019”專項行動已取得顯著成效,截至6月11日,共偵破各種網絡違法犯罪案件620起,抓獲嫌疑人3400餘名,其中公安部督辦案件4起,有效維護了良好網絡安全環境。 通訊員 寧公宣 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周茂川

今年5月,南京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線索,稱一名為“張某”的男子長期利用微信群開設賭場。警方對此高度重視,南京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會同秦淮分局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立即開展調查工作。5月31日,張某及同夥楊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經查,張某和楊某早在2015年就結識,因都愛好微信紅包賭博,曾加入多個微信群參與網絡賭博。2018年2月,兩人覺得自己“做莊”比較來錢,遂一拍即合共同建立“同城閒聊”微信群,拉群員組織網絡賭博,非法所得兩人五五分賬。

據辦案民警介紹,張某一般在晚上8點至10點在群裡採用發紅包、猜紅包尾數的方式組織群成員賭博,每次發一個5元的紅包,分成5份,有5個尾數,群成員事先把猜的尾數數字以及押的錢數通過微信紅包發給張某,只要搶到紅包的尾數和之前押的尾數一樣,就算賭客贏,反之則輸。張某再通過微信與賭客進行輸贏結算,猜中的按比例獲得贏款,沒猜中的賭資歸張某所有。在張某、楊某組織的“同城閒聊”微信群裡,5塊錢的紅包代表著幾十元乃至數萬元的輸贏。“賭資一般是20元、30元、50元,最高500元;可以下注1個數、2個數不等,如果下注5個數全中,莊家則賠付賭資的70倍。”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許多人誤認為微信紅包“來錢快”而沉湎其中,實際上這是一個玩家必輸的賭局,更別說40餘人的微信群裡還“潛伏”著許多“托兒”,最大獲利的永遠是莊家。據悉,張某和楊某兩人微信群賭博資金9個月流水達90餘萬元,非法獲利10萬元,其中最多的一個月非法獲利3萬元。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參與微信賭博的人群,大都是平時喜歡玩手機的年輕人,有些人法律意識不強,以為網絡賭博只是玩玩而已,並不構成真正的犯罪。事實上,以謀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就是賭博,只不過披了一層互聯網的外衣。警方特別指出,不僅利用微信群組織賭博是犯罪,參與微信紅包賭博也屬於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參與賭博並賭資較大的,即可以處以拘留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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