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小明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佳縣 榆林 銅川檢察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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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8年,張小明擔任佳縣縣長、佳縣縣委書記、榆林市水務局局長、市人社局局長等職務期間,收受多名下屬及企業負責人等所送禮品、禮金、消費卡,共計16.5萬元、購物卡2萬元和價值1.3545萬元的黃金50克。張小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3月,張小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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