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交警查處一起無證駕駛且使用偽造駕駛證案件

交通 法律 刑法 保險 三秦都市報 三秦都市報 2017-09-13

本報咸陽訊(記者 黃豔)8月31日16時許,涇陽縣交警大隊接到緝查布控系統預警:一輛牌號為陝DM2***的比亞迪牌黑色小型轎車信息異常。

涇陽交警查處一起無證駕駛且使用偽造駕駛證案件

接到預警後,涇橋中隊中隊長劉小衛帶領民警迅速出警,併成功在208省道涇河橋以北將預警車輛攔截。

涇陽交警查處一起無證駕駛且使用偽造駕駛證案件

經現場檢查及公安信息網比對查詢,該車駕駛人高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而且高某為了能在平時“應付”交警檢查,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高某所使用的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被當場查獲。因高某涉嫌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涇陽交警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已對高某合併後處以行政拘留20日,並處罰款6500元的行政處罰。

法條速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5. 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6.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7. 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8.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可以製作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人只有一種違法行為,依法應當並處兩個以上處罰種類且涉及兩個處罰主體的,應當分別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涇陽交警查處一起無證駕駛且使用偽造駕駛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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