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起 鄭州航空港區實施單雙號車輛限行

交通 貨車 商用車 航空 環境汙染 和訊河南站 2018-11-29


11月28日起 鄭州航空港區實施單雙號車輛限行


11月26日,記者從鄭州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了解到,為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緩解交通壓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該區大氣汙染防治面臨的嚴峻形勢,該區管委會決定,在城市限行區域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和貨運車輛禁行措施。

此次限行區域為京港澳高速公路以東、太湖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以內區域的道路(不含以上四條道路及迎賓大道)。

對各類貨運車輛在以上限行區域內全面禁止通行,辦證車輛除外。對其它車輛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天7時至21時實施限行。

限行規定如下:

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車輛不受措施限制: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汽車、校車、殘疾人專用車;車身外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裝用車輛;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環保、市政(含汙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牌號的新能源汽車(含新能源貨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各類貨車禁止進入相關限行區域,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單雙號限行規定。

據瞭解,單雙號限行期間,該區域內用於婚喪嫁娶的車輛、乘坐危急病人的車輛違反限行規定被查處的,可向交警部門說明情況,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處罰。違反相關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怕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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