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例!輕微相撞未及時移車致擁堵,3司機被吊銷駕照!

交通 社會 南方都市報 南方都市報 2017-09-13

南都訊(記者李京)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有些司機乾脆直接等在現場,即便是發生交通擁堵也跟沒事人似的。不過,這次就有司機“中招”了。記者剛剛從交警部門獲悉,3名司機因上述問題被直接吊銷駕照,而這也是珠海首例特殊罰單。

不及時挪車致擁堵

事情發生在8月8日上午。當日9時20分左右,珠海大橋東往西方向上橋處,發生3車追尾事故。雖然車禍導致上述3車不同程度的變形,但車損並不嚴重。

按照相關規定,這類輕微相撞事故,在可能造成道路擁堵的情況下,應及時把車移到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地方。但遺憾的是,上述車輛的司機在報警後,都在原地等待,即便是造成大擁堵。

據交警部門介紹,整個被堵的車流從珠海大橋一直排到屏東十路,大概估算,車龍被堵長達3公里左右。執勤交警趕到現場後,仔細查看事故車輛情況,受損都不嚴重,立即讓三人將車移至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並展開指揮疏導工作。

經調查,司機李某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要賠償其餘兩車車損。不僅如此,陳警官還準備吊銷三名司機的駕駛證,原因是司機沒有及時把車移到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地方。

珠海首例!輕微相撞未及時移車致擁堵,3司機被吊銷駕照!

近百名司機吃罰單

記者獲悉,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大中城市中心城區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即行撤離事故現場而未撤離,導致發生嚴重阻塞或者次生事故的,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其實除了上述3名司機外,今年約有近百名司機因此“吃”罰單。比如,今年8月31日晚上7時許,出租車司機吳某被一輛轉彎小車“懟”,交警趕到現場調查後,給吳某開了張500元罰單。沒有責任卻收到罰單,讓吳先生很是不能理解。

後經交警部門解釋,其才知道,根據《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現場,妨礙交通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此,交警部門也提醒各位司機,上述規定要牢記,避免因此而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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