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拆除兩千多遮陽傘 金華交警整治“小微車輛”

交通 電動汽車 法律 摩托車 浙江新聞 浙江新聞 2017-08-27
一天拆除兩千多遮陽傘 金華交警整治“小微車輛”

8月24日,金華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小微車輛”亂象集中整治行動,對擅自加裝遮陽蓬(傘)的“小微車輛”,一律現場拆除。

“小微車輛”是什麼呢?最常見的就是電動自行車,還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兩三輪摩托車(含電動三輪車和所謂的“燃油助力車”)、電動四輪車(俗稱老年代步車)等。

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傘 一律現場拆除

在金華市區回溪街與八一北街交叉路口整治現場,擅自加裝遮陽蓬(傘)的電動車都被交警攔了下來。

市民蘭女士是其中一位駕駛人。她告訴記者,雖然自己知道加裝遮陽蓬有一定的危害,前些天也看到了一些宣傳,但還是心存僥倖沒有自行拆除,結果真的被攔了下來。

現場整治的是金華交警婺城大隊江北中隊的民警,今天江北中隊在這個整治點共安排了十五名警力,同時還攜帶了拆除工具,對擅自加裝遮陽蓬(傘)的一律進行現場拆除。

婺城大隊副大隊長李建新告訴記者,此次整治的重點除了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蓬(傘)外,還將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擅自加裝遮陽蓬傘 後續整治將加重處罰

這次對“小微車輛”的亂象整治,是金華交警開展“三個不發生”、嚴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一項重要措施。昨天的統一行動中,金華全市各交警大隊總共安排了93個檢查點進行統一整治。

據悉,此次集中統一行動整治的對象是“小微車輛”,重點整治違法行為是“小微車輛”擅自加裝遮陽蓬(傘)、不按規定載人、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等。

昨天,全市交警共拆除擅自加裝遮陽蓬(傘)2296頂;扣留二輪電動車17輛次,三輪電動車和四輪電動車共7輛次;扣留未經登記上牌的燃油驅動的二、三輪車輛161輛次。

金華市公安局交管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朱宏程說:“在今後‘小微車輛’整治行動中,發現擅自加裝遮陽蓬(傘)的,還將處以50元的罰款。並且嚴格執行對二輪電動車駕乘3人(含)以上,一律扣留,經鑑定屬機動車的,無證駕駛人員一律拘留等‘六個一律’措施。”

現場整治民警介紹,電動自行車只能載一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違法載人就要處罰,一旦騎超標電動車帶了3個人(包括駕駛人),駕駛人無證駕駛就夠到拘留條件了。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相關標準,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不大於每小時20公里,重量不大於40公斤,而且還要有腳踏裝置。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就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屬於機動車的範疇。

一天拆除兩千多遮陽傘 金華交警整治“小微車輛”

【浙江新聞+】

永康拘留無牌“燃油助力車”駕駛員25人

磐安拆除遮陽篷(傘)7000多頂

自金華交警開展“三個不發生”嚴防交通事故方案以來,交警各大隊根據“六大戰役”要求開展“小微車輛”亂象整治。

永康交警大隊針對“小微車輛”中所謂的“燃油助力車”進行重點整治,截至8月23日,永康交警大隊已查處無證無牌燃油助力車1313輛,拘留25人。

磐安交警大隊7月15日已開展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蓬(傘)整治行動。據統計,僅上半年,磐安縣因電動車違法加裝發生事故致死亡1人,重傷5人,輕傷35人。磐安交警通過前期告知、現場拆除、收繳罰款三個階段開展整治,截止8月23日共拆除7000多頂,城區擅自加裝電動車遮陽蓬(傘)拆除率達到95%以上。

金華交警提醒全市電動車駕駛人,主動拆除擅自加裝的遮陽蓬(傘),並嚴格遵守各項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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