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他無視鳴槍示警逆行60公里!車上除了乘客還有倆交警……

交通 法律 轎車 法制 社會 遼瀋晚報 2018-12-05
高速上他無視鳴槍示警逆行60公里!車上除了乘客還有倆交警……

“黑車”用假軍牌載客,

交警上車檢查,

司機載著交警和乘客在高速上逆行狂奔,

路上還不斷威脅交警。

增援民警設卡攔截,

甚至在鳴槍示警的情況下,

黑車司機仍未停車,

最終,

這輛黑車在高速上逆行狂奔60公里……

今年53歲的樑某是丹東人,是一名非法營運司機,經常駕車來往于丹東和大連非法載客並以此營利。

2018年2月24日10時許

大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四大隊民警寧某和文職警員李某,在鶴大高速莊河服務區發現樑某駕駛的懸掛軍用號牌的黑色別克轎車停置在服務區內,於是上前進行檢查。

發現樑某所持的軍用駕駛證系偽造後,兩位交警坐到該車後排座位繼續要求樑某出示身份證,樑某對抗檢查拒絕出示證件,併為逃避處罰駕車載著副駕駛座位上的乘客和後排座位上的交警寧某、李某駛入鶴大高速,沿大連方向逆向朝丹東方向行駛。

兩位交警多次對樑某進行制止,

但樑某不聽勸阻,

不但不停車反而不斷用言語威脅交警,

還命令交警

將對講機、執法記錄儀、手機關掉。

交警於是聯繫交警支隊高四大隊指揮中心請求支援,莊河市公安局栗子房派出所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後在鶴大高速栗子房進道口合流處,對樑某進行攔截並鳴槍示警,樑某並未理會仍逆向行駛,至大孤山服務區停下車輛。

在上述過程中樑某高速駕駛車輛,

並與多輛正向行駛的車輛會車,

行駛時長約40分鐘,

距離長約60公里。

2018年2月25日,

樑某被刑事拘留,

同年3月5日被逮捕。

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四年

遼寧省莊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樑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

樑某明知駕車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會造成嚴重後果,危及其他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但樑某為了逃避公安機關處罰,駕駛懸掛偽造的軍用號牌車輛,不顧執法人員阻止,在開放的高速公路上逆向長時間高速行駛,其主觀上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間接故意,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莊河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樑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已扣押的樑某作案時使用的假證件、假軍裝予以沒收,對樑某所有的供其犯罪時使用的作案工具轎車一輛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樑某不服,提出上訴。

日前,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半島晨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