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杭州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可實現“一窗式”處理!

交通 法律 法制 社會 杭州日報 2017-06-04

6月1日起,杭州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可實現“一窗式”處理!

杭報在線訊(記者 蔡懷光 通訊員 徐佳 謝曉穎)記者從杭州公安交警部門瞭解到,自6月1日起,浙A號牌車輛在全國非現場交通違法將全面實現“一窗式”處理,也就是說,只要是在杭州市登記的機動車,並且當事人無異議的,在全國地面道路、高速公路及本省鐵路、機場公安交警管轄區內的監控記錄交通違法行為,均可在同一個非現場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

杭州交警介紹,此舉為“最多跑一次”改革總體部署下,杭州交警與上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協調了不同執法主體、軟件等阻礙——過往,司機若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火車站9發生交通違法,須到屬地交警、高速交警、鐵路公安等部門分別處理。不過,公安交警還是要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文明駕駛、守法出行,儘量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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