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太美,總有人黑著眼眶熬著夜,凌晨兩點一聲巨響劃破寧靜的夜,他,前一秒還在酒吧舉杯,下一秒卻進了冰冷的牢房。
2019年7月8日2時10分許,深圳交警接報警稱沙井北環路往107方向春發酒店正門口有兩輛小車發生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現場
執勤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事故一方譚某涉嫌飲酒後駕駛粵L號牌小車,與汪某駕駛的粵B號牌小車發生碰撞。
肇事車輛
被撞車輛
民警現場對粵L號牌小車司機譚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97mg/100ml,隨後經抽血鑑定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232.05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喝完酒還敢開車?不顧自己的生命安全還禍及他人
據譚某供述:7月8日0時,其與朋友一起在沙井一家酒吧喝酒,一直到凌晨2點左右,其從酒吧出來後駕駛粵L號牌小車準備送朋友回去,駕車行駛至北環路時追尾了前面一輛小車。
肇事車輛安全氣囊彈出
現如今犯罪嫌疑人譚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於2019年7月8日被予以刑事拘留。
無論是因為一時的僥倖心理還是對法律法規的不甚瞭解,只要存在酒後駕駛便已構成違法,必定面臨嚴厲懲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不就喝點酒嗎?不會怎麼樣的。”“我老司機來的,酒精影響不了車技。”“別小題大做了,偶爾酒駕沒事的。”還抱著這些想法的駕駛人,蜀黍勸你們切莫以身犯法哦!酒駕的成本,你承擔不起。
交通事故猛如虎,所帶來的傷亡你無法預計。開車前的幾杯酒導致了多少慘烈的事故。
深圳交警打擊酒駕決不手軟,“獵虎”行動24小時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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