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交通 法律 社會 遂寧交警 2017-05-27

遂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的

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管理,結合本市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區域

南至南環路(含)及城南立交橋(含)以北,北至開發區鐵路橋(含)以南,西至遂回高速公路羅家灣入口(含)到西山路及廣德寺(含)以東,東至原國道318線以西(不含318線)。

二、限制通行車型

(一)重、中型貨運車輛(車長≥6米,總質量≥4.5噸);低速貨運車輛。

(二)機動三輪車、電動三(四)輪車。

三、限制通行時間

(一)重、中型貨運車輛(車長≥6米,總質量≥4.5噸)、低速貨運車輛禁止通行時間為:每日6:00至23:00。

(二)機動三輪車、電動三(四)輪車禁止通行時間為: 每日7:00至20:00。

四、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郵政、市政、園林、環衛等公共設施建設、維護單位,以及其他與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企業和單位,在限行時段確需進入限行區域的上述車輛,須到遂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申請辦理通行證,憑公安交警部門批准核發的通行證,按指定時間、線路通行。

五、過境的貨運車輛,可通過成南高速、遂渝高速、綿遂高速、遂內高速繞行。

六、違反以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七、本《通告》自2017年6月10日起日實施。

遂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5月20日

關於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關於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