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一司機瘋狂撞交警!天涯海角,必須抓到你!

交通 法律 刑法 大數據 濰坊交警 2017-04-11

瘋狂駕駛員頂撞交警狂奔千餘米,近期被抓獲!!

2016年10月30日上午10時許,濰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奎文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正在濰州路檢查站附近設卡檢查,正在這時查緝布控系統【違法車輛抓拍報警】,執勤民警上前對系統報警提示車輛進行攔截,誰知車輛非但沒有接受檢查,反而駕車逃竄,將前方的輔警潘金虎頂在車輛發動機蓋前端,並在行駛過程中,反覆搖晃車輛,最終將潘金虎摔落,致其受傷。

駕駛員竇某逃逸之後,將車輛通過網絡低價出售,開始到處躲藏。經過長時間的反覆偵查,最終濰坊交警在諸城將其抓獲。

看前須知:紅色車輛逃逸時,車上還有駕駛員竇某7、8歲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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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詢,肇事車輛有18條違法未處理。駕駛員竇某的駕駛證多年前,就已經被吊銷,屬於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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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竇某涉嫌《妨害公務罪》,17年3月31日在諸城被抓獲,現羈押在濰坊市看守所。

【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交警提醒:

面對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首先應當配合執法,如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但不是對抗法律的藉口,妨害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只能夠增加自己受到的處罰。

【濰坊交警大數據】隨時自動檢測、識別路面監控中的交通違法行為,提醒廣大車主們,有違法念頭的還是打消吧!濰坊交警大數據查緝布控系統會讓違法行為無處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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