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要交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為了讓司機避免受罰,首先應該如何界定不禮讓斑馬線?機動車和行人同在斑馬線內,行人在機動車前方,被認定為不禮讓行人。法律快車接下來為你詳細講述不禮讓斑馬線的界定以及行人如何安全過斑馬線。
“禮讓斑馬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文規定,也是全國文明城市測評中的重要內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對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為,交警將依法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記3分;交警還會採用教育方法,讓沒有禮讓的駕駛員當現場宣傳員,舉著專門製作的“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宣傳牌,提醒沿線車輛,起到警示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行人、機動車在行經有信號燈的斑馬線時,應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機動車在行經無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時,必須在斑馬線外停車讓行。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有鳴笛催促或者行人、車輛同處斑馬線內,且行人在機動車前方,則認定為不禮讓行人。
在斑馬線前,機動車怎樣算是禮讓?怎樣算是違法?性質該如何界定呢?
機動車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如果行人已經通過了第一條車道,進入第二、三條車道,停在第一條車道的機動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慢速安全通過,不必等行人走完整條斑馬線。而二、三條車道上的車,如果不停車等待就屬違法。此時,如果同向行駛的車正在停車禮讓行人,其他並行車輛駕駛員一定要停車禮讓,千要不能超車通過,否則也屬於違法。如果見到行人從對向車道走來,距離行人最近的車道上的車輛應該停車讓行,否則就是違法。
行人安全過斑馬線的五條原則
先觀察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
沒有人行道的靠
路邊行走;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
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通過沒有交通信
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此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還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
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不要盲目後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人行橫道綠燈亮時,
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紅燈亮時,
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
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等待也有“學問”
在人行橫道信號燈的十字路口處,
一般都設有行人等待區,
在紅燈時,
行人應該在等待
區等待通行。此外,
在未設等待區的地段等待通過時,行人不要靠路邊太近,以免機動車右
轉時,車輛右後輪對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軋。
謹防轉彎車輛
一般城市機動車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分開的交通模式。
但也還存在部分人、
車
流量較少的十字路口,
因此為了加快通行時間,
機動車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方向
會同時亮起,
因為該路段的人行橫道信號燈與機動車交通信號燈採取同步的方式。
行人一定
要注意同向車輛是否有轉向的趨勢,避免出現碰撞事故。
機動車須讓行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
當減速行駛;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
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編輯整理:儀修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