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交通 大學 法律 摩托車 內蒙古交警 內蒙古交警 2017-09-08

一個要送愛女上大學

一個小孩年幼需要獨自照看

兩個父親駕車違法

面對行政拘留

兩個男人一籌莫展

“法”與“情”的天平到底該傾向哪邊

推遲的懲罰

“感謝交警讓我送女兒上大學後再執行拘留,我以後一定做個守法公民。”

8月29日上午,包頭市民馬某某主動來到包頭市交管支隊河西大隊接受五日的行政拘留。

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8月24日早7:55時左右,包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河西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耐火門崗緝查交通違法行為時,查獲馬某某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當民警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0元處罰後,馬某某提出:“我女兒今年考上了內蒙古農業大學,我答應送她上大學,明天我們就要出發了,能不能等我回來後再去拘留所?”

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馬某某女兒的大學錄取通知書

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馬某某和女兒的車票

聽到馬某某的請求後,民警立即按照大隊領導的指示,對他的情況進行了核實,在確認馬某某無其他不良記錄後,報請市公安局拘留所批准,對其暫緩執行拘留。

馬某某說:“當聽到民警跟我說‘快回去送女兒上學吧’,我感動得眼淚都要流出來了,這句話真暖心。”

“感謝交警讓我送女兒上大學後再執行拘留,我以後一定做個守法公民。”

“兩個孩子怪可憐”

無獨有偶。8月29日上午8:30時左右,河西交管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耐火門崗執勤時,發現一名沒戴頭盔的中年男子駕駛一輛摩托車由東往西行駛,遂上前進行糾正。

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該男子自稱姓張,出門準備去打工,當詢問是否有摩托車駕駛證時,張某某掏出了一本B2駕照。因張某某準駕車型與實際駕駛車輛不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應依法處以記12分、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B2駕照降級為C1駕照的處罰。

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當得知要被行政拘留時,張某某著急了,他坦言自己系山西來包務工人員,妻子離家出走已三年,如果被行政拘留的話,自己兩個未成年的兒女,一個7歲、一個13歲將無人照看,因此懇求民警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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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情況,民警立即向大隊領導作了彙報。河西大隊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民警對其戶口所在地進行核實,認定張某某所言屬實。隨後,機動中隊民警又來到張某某在包頭的出租房內,發現其生活確實貧困,日常生活需要靠張某某打工、賣菜來維持。得到情況反饋後,河西交管大隊經過認真研究,對張某某依法做出免予行政拘留、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降級的決定。

警察,女兒要上大學,能過些日子在拘留我嗎?

當託管阿姨得知兩個孩子的父親的情況後,把孩子送到了交警隊,臨近中午,民警給他們買來午飯:“我家裡也有孩子,看著這家的孩子怪可憐的。”

“寫在最後”

“ 關於與情的關係,不少人認為,法是法,情是情,二者水火不相容,不可混為一談。但小編認為,二者之間並非真正格格不入。法與情雖然有別,但並非完全對立、互不相容。面對兩位違法的慈父,包頭交警大愛當前,人性執法獲得群眾點贊。作為執法者,要常懷為民之情,執行公正執法,才能在情與法中求得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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