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交通 法律 新疆小學弟 2019-05-12

點擊上方 藍字 ▲ 關注訂閱 法林律道

歡迎轉發到朋友圈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2019年5月10日完稿,支持原創

前面一段時間有個師兄向我諮詢了一個真實經歷的事情,師兄感覺很憋屈,我覺得這個事情應該發佈出來給大家警示一下。因為現在私家車越來越普及,類似的事故層出不窮。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我和朋友一起開我車出去玩,發生事故要我負全部責任,我應該全部賠償他嗎?就是普通的單方事故,我和我朋友一起出去玩,他就是免費坐車,我粗心大意把車開到路基下面了。他受傷了上法院起訴我了,我應該全賠償他的損失嗎?他說要畢業了,我和他一起商量出去旅遊,我也沒有收錢啥的。開我的車,當時讓他繫好安全帶,但是朋友覺得太熱了就沒系。結果在回來的路上沒有注意路況翻車了。他現在起訴到法院我是不是應該賠償他全部要求還是因為我出於好心而減免我對他的賠償。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師兄在本案中有安全運送的義務,而在運送過程中未能履行此義務,就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的大部分責任,同樣,無償搭車者有過錯的,應相應減輕本車賠償義務人師兄的賠償責任。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1、根據2012年9月《最高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免費搭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損害,被搭乘方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適當減輕其責任。搭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被搭乘方的責任”。本案中,師兄是要負責相應責任,但不是全部責任。

2、必須體現公平責任;如果搭乘人故意不注意安全而造成了交通事故致害,應根據情況減輕或者免除車輛相關權利人的責任。本案中,朋友是因為沒有帶好安全帶,而發生意外,有一定過錯,朋友搭車時被師兄提醒帶安全帶,但是還是沒有帶好,仍無視自己的安全隱患,也存在一定過錯,因此理應減輕師兄的賠償責任。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善意同乘時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開車人沒有責任,那麼他對搭車人無需賠償,因開車人沒有收取乘客的錢,是出於好意,開車人和搭車人之間沒有形成客運合同關係;如果開車人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那麼他應該賠償,但由於讓人搭車是出於好意、是無償的,所以可相應減輕賠償責任。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師兄雖然是讓同學無償搭乘車輛,但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導致事故發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與此同時,考慮到師兄是讓同學無償搭車,其實質是助人為樂,而且師兄同學身為成年人,在搭乘車輛時未系安全帶,自身也有過失。故酌情認定師兄同學自身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賠償責任,師兄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賠償責任。


好心讓朋友搭車,途中卻遭遇事故,車主竟然要負責任?


好意載人本是助人為樂之事,但駕駛員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事故,否則可能使好事變成壞事,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好了,各位讀者你曾經經歷過這種好心作怪的事情嗎?如果有,請問你當時是怎麼處理的?說出來聽聽。

哈哈,終於等到你了呢,點進來看看有驚喜。就介紹到這裡,不知道是否對您還有所幫助,如果覺得感興趣的話,還請幫忙收藏、分享和點贊吧!如果您還有什麼好的建議,也歡迎到評論區留言交流,最後請別忘了點擊關注“法林律道”,您的小小支持,對於我來說都是莫大的榮幸哦!謝謝!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