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任局長“接力”腐敗,被同一人“綁架”

6月2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五任交通局長何以“剎不住車”》,文中介紹,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交通運輸局5任局長先後落馬。

據報道,樂都區交通運輸局系列腐敗案牽出了先後任該區交通運輸局局長的劉正輝、巨邦儒、辛曉梅、楊哇瑪、沈曉棟5任局長。這5人從2006年至2018年先後任該區交通局局長。

2006年10月至2009年3月,劉正輝任樂都縣(今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局長期間,安排該局會計祁世德從投標企業的標書費中違規支付單位招待費、辦公經費、慰問禮金等,共計24.45萬餘元。

2010年,繼任該局局長的巨邦儒在交通運輸局工程建設中優親厚友,參與營利,讓其弟承攬村道硬化、公路建設等工程。

2011年7月,辛曉梅接任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就任以來,她利用手中的職權,先後為本地個體老闆馬某某安排15個工程項目,從中收受賄賂34萬元。此外,她還違規新增出租車營運證,為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親友辦理10輛出租車營運手續。她還夥同副局長沈曉棟、會計祁世德通過虛構工程項目、虛開工程結算單等方式,套取項目資金96.26萬餘元,私設“小金庫”用於單位各項違規開支。

2014年5月,楊哇瑪接任局長後,繼續為個體老闆馬某某等人在交通工程承包實施中提供幫助,藉此收受賄賂63.61萬餘元。

5任局長“接力”腐敗,被同一人“綁架”

2016年,沈曉棟擔任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從他任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時起,便多次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多名工程承包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12.3萬元。之後,沈曉棟又自購了挖掘機等機械設備,向承攬交通項目工程的老闆出租,獲取利益41萬餘元;以他人名義違規辦理出租車營運手續,通過轉讓從中獲利2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前文提到的樂都區交通運輸局會計祁世德,因其任性妄為而格外引人注意。

據瞭解,他在財務崗位一干就是13年,長期不調整、不交流。

有一次,某施工方老闆找到交通運輸局要工程回款。在局長已經簽字同意的情況下,老闆到了祁世德那裡,卻吃了“閉門羹”。面對局長的簽字,祁世德對該老闆口出狂言:“要錢就得給好處。否則,免談,誰的字都不管用!”

劉正輝離任時,讓祁世德銷燬其有關違規報銷的憑證。祁世德表面答應,私底下不僅將相關憑證留存下來,還偽造成未報銷的舊賬,伺機找新局長巨邦儒簽報。巨邦儒擔心得罪了祁世德,自己違紀的事也會敗露,便籤了字。此法屢試不爽,如此往復,局長一任接一任地換,舊賬一茬接一茬地報,錢都進了祁世德口袋。

“祁世德之所以如此有恃無恐,就是抓住了局長們自己心中有鬼不敢把他怎麼樣的心理,長期把持交通運輸局財務,甚至把局長們玩弄於股掌之間。”參與辦案的樂都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拉得壽說。

據悉,該案件查處中,樂都區交通運輸局12名黨員和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22名行賄人受到紀律和法律追究;樂都區政府、區紀委、區審計和區財政部門27名黨員幹部因失職失責被問責。

其中,辛曉梅、楊哇瑪、沈曉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受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巨邦儒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劉正輝受到政務降級處分。會計祁世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任樂都區副區長趙明軍在主管交通運輸工作期間致使樂都區交通運輸局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失職失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資料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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