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男子酒後無證駕駛遇查上演“頂包”,被抓個正著'

交通 岳陽 法律 技術 經濟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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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日報全媒體訊(梅 耀 談 謹)隨著經濟的發展,汽車開入尋常百姓家,酒後駕駛可能引發的交通事故也就成為了威脅生命安全的一大“隱形殺手”。近日,岳陽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17日晚,被告人黃某某在飯店就餐期間飲酒。飯後,黃某某喊來朋友巫某代駕,要求將其送往本市某KTV唱歌。行至某路段時,巫某因駕車技術不熟練,又將車交由黃某某駕駛。黃某某酒後駕車,行至本市南湖廣場時,見公安機關正在查酒駕,便將車靠邊與巫某調換座位,在調換座位時被正在執勤的公安民警查獲。經查證,被告人黃某某的駕駛證已於2015年被公安機關吊銷。經司法鑑定,被告人黃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7.368mg/100ml。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黃某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黃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黃某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通過對被告人黃某某居住社區的調查,對其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對其適用緩刑。遂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等依據相關法律條款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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