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三男子偽造交通事故騙保未遂獲刑罰

交通 保險 法律 轎車 永州新聞網 2017-05-26

永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守成)近日,藍山法院依法審理了被告人謝某、李某、王某三人犯保險詐騙罪一案,分別判處一至兩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6年5月15日晚22時許,謝某向李某借奔馳牌轎車前往藍山縣火市鄉雷家嶺村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車輛損毀價值達十多萬元,因為自己承擔不起修車費用,謝某便起歪念,打起保險公司的主意,提出製造一起假的交通事故,利用自己的一輛豐田卡羅拉轎車在太平洋保險公司藍山縣分公司購買的第三方責任保險來賠付奔馳牌轎車車輛修理費用,李某、王某出於兄弟之情便答應一起配合,第二天三人便在藍山縣塔峰鎮龍溪小學往早禾村馬路偽造了一起交通事故現場,並向藍山縣交警大隊報警確認事故責任和向太平洋保險公司藍山縣分公司保險報案,保險公司理賠員發現該保險理賠案存在諸多疑點,並告知謝某等人,但謝某等人依然多次到該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並語言威脅恐嚇理賠員。後公安機關介入偵查,三人合夥騙取保險理賠才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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