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汙染、保護水環境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顧山鎮人民的共同期待。然而,仍有一些企業和個人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無視社會責任,違法排汙,造成惡劣影響。
為切實以案示警,
現對顧山鎮一起水汙染環境
違法案例進行曝光,
希望全鎮各企業引以為戒。
案情簡介
2019年2月27日,我鎮接到反映“位於江陰市顧山鎮北山路北側盡頭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汙水”的問題。接報後,鎮環保科會同市環保長涇分局第一時間赴現場調查。在查到某涉酸企業時,發現該公司有使用除鏽劑,且有一廢液收集池已排空,存在較大嫌疑。
2019年3月7日,江陰市生態環境局針對該公司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汙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表面處理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規範處置,擅自經生活汙水、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排放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集水池內留存廢水採集水樣,經江陰市環境監測站測試分析,水樣中pH值1.94,呈強酸性。
治理水汙染、保護水環境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顧山鎮人民的共同期待。然而,仍有一些企業和個人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無視社會責任,違法排汙,造成惡劣影響。
為切實以案示警,
現對顧山鎮一起水汙染環境
違法案例進行曝光,
希望全鎮各企業引以為戒。
案情簡介
2019年2月27日,我鎮接到反映“位於江陰市顧山鎮北山路北側盡頭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汙水”的問題。接報後,鎮環保科會同市環保長涇分局第一時間赴現場調查。在查到某涉酸企業時,發現該公司有使用除鏽劑,且有一廢液收集池已排空,存在較大嫌疑。
2019年3月7日,江陰市生態環境局針對該公司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汙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表面處理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規範處置,擅自經生活汙水、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排放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集水池內留存廢水採集水樣,經江陰市環境監測站測試分析,水樣中pH值1.94,呈強酸性。
治理水汙染、保護水環境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顧山鎮人民的共同期待。然而,仍有一些企業和個人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無視社會責任,違法排汙,造成惡劣影響。
為切實以案示警,
現對顧山鎮一起水汙染環境
違法案例進行曝光,
希望全鎮各企業引以為戒。
案情簡介
2019年2月27日,我鎮接到反映“位於江陰市顧山鎮北山路北側盡頭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汙水”的問題。接報後,鎮環保科會同市環保長涇分局第一時間赴現場調查。在查到某涉酸企業時,發現該公司有使用除鏽劑,且有一廢液收集池已排空,存在較大嫌疑。
2019年3月7日,江陰市生態環境局針對該公司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汙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表面處理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規範處置,擅自經生活汙水、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排放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集水池內留存廢水採集水樣,經江陰市環境監測站測試分析,水樣中pH值1.94,呈強酸性。
查處情況
該公司逃避監管將電動車輛項目中產生的表面處理廢水擅自經生活汙水及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接管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上述行為已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之規定。江陰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決定對該公司做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壹拾萬元。
治理水汙染、保護水環境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顧山鎮人民的共同期待。然而,仍有一些企業和個人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無視社會責任,違法排汙,造成惡劣影響。
為切實以案示警,
現對顧山鎮一起水汙染環境
違法案例進行曝光,
希望全鎮各企業引以為戒。
案情簡介
2019年2月27日,我鎮接到反映“位於江陰市顧山鎮北山路北側盡頭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汙水”的問題。接報後,鎮環保科會同市環保長涇分局第一時間赴現場調查。在查到某涉酸企業時,發現該公司有使用除鏽劑,且有一廢液收集池已排空,存在較大嫌疑。
2019年3月7日,江陰市生態環境局針對該公司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汙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表面處理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規範處置,擅自經生活汙水、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排放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集水池內留存廢水採集水樣,經江陰市環境監測站測試分析,水樣中pH值1.94,呈強酸性。
查處情況
該公司逃避監管將電動車輛項目中產生的表面處理廢水擅自經生活汙水及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接管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上述行為已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之規定。江陰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決定對該公司做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壹拾萬元。
治理水汙染、保護水環境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顧山鎮人民的共同期待。然而,仍有一些企業和個人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無視社會責任,違法排汙,造成惡劣影響。
為切實以案示警,
現對顧山鎮一起水汙染環境
違法案例進行曝光,
希望全鎮各企業引以為戒。
案情簡介
2019年2月27日,我鎮接到反映“位於江陰市顧山鎮北山路北側盡頭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汙水”的問題。接報後,鎮環保科會同市環保長涇分局第一時間赴現場調查。在查到某涉酸企業時,發現該公司有使用除鏽劑,且有一廢液收集池已排空,存在較大嫌疑。
2019年3月7日,江陰市生態環境局針對該公司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汙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表面處理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規範處置,擅自經生活汙水、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排放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集水池內留存廢水採集水樣,經江陰市環境監測站測試分析,水樣中pH值1.94,呈強酸性。
查處情況
該公司逃避監管將電動車輛項目中產生的表面處理廢水擅自經生活汙水及車間沖洗廢水接管口接管至無錫民達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處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上述行為已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之規定。江陰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決定對該公司做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壹拾萬元。
案件啟示
本案涉案企業負責人環保意識淡薄,受經濟利益驅使,對產生的水汙染物處理不當,未經處理排放,造成嚴重汙染後果。因此,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同時,應建立企業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減少汙染物排放,按規定落實排汙許可證各項管理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自行監測,依法公開排汙信息,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