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廣播電視臺原黨委委員、副臺長張曉建(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

江西 廣播 宜春 刑法 包河檢察 2019-07-05

江西廣播電視臺原黨委委員、副臺長張曉建(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江西檢察)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曉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宜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曉建在擔任江西(廣播)電視臺廣告部(廣告中心)主任、副臺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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