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套路貸”黑手'

江蘇 黑社會 無錫 銀行 南通 朔城區法院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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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盯難點率先破題。”不久前,江蘇省無錫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通報,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套路貸”問題,無錫市在全省率先發起圍剿,先後打掉“套路貸”犯罪團伙25個285人。其中黑社會性質組織2個,惡勢力犯罪集團10個。

辦大案,要有擔當和耐心

方悅等38人“套路貸”涉黑案,是江蘇省首例“套路貸”涉黑案件。

該案主犯方悅的發家史劣跡斑斑。年僅26歲的方悅在無錫坑蒙拐騙3年,到2017年8月案發時就已經擁有了無錫4家公司、南通兩家公司,都是從事叫做“零用貸”的小額貸款業務,資金流水高達2000多萬元。

該犯罪組織有7家公司結成“乾”字頭聯盟。“乾”字頭公司威名顯赫,豢養專業的催討人員,並配備汽車、噴漆灌、強力膠水、伸縮棍、高音喇叭等犯罪工具。他們肆意毆打、威脅、糾纏借款人及其家屬,通過“要求借款人拍攝自願被帶走的視頻”“借用派出所調解室假意調解經濟糾紛”等手法,規避被公安機關查處的風險,在各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催討非法債務過程中,該組織非法拘禁犯罪11起,敲詐勒索犯罪12起,尋釁滋事犯罪6起。通過這種方式,方悅等人逐步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套路貸”犯罪組織,並積累了大量的財富。

這還是一個自我保護意識很強的犯罪組織。他們通過註冊開辦正規的公司,掩蓋犯罪組織的非法活動;通過各項幫規控制組織成員的行為。在非法拘禁方面,要求組織成員分地、分時、輪流看管,並要時不時帶著被害人去公共場所的攝像頭下露個臉,還讓被害人拍攝視頻,自述是自願去賓館協商。

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去年兒童節,錫山區檢察院送來了方悅、徐前真等38人“套路貸”涉黑案件的130本卷宗和80個G的電子數據。

“辦這麼個大案,對我們的司法擔當和辦案經驗是個大考,同時還考驗我們的體力和耐心。”庭長趙曉燕拍了拍承辦人林琳的肩膀說,“我們一起辦,我當審判長!”

趙曉燕、林琳與人民陪審員王鐵,三人共同組成了本案合議庭。

“套路貸”是還不清的債

“真是鬼使神差,掉進了惡魔的陷阱。”被害人王某說。王某辦了一家烤漆廠,因貨款沒及時回籠,2017年6月,在無抵押、拿錢快、利息低的小廣告蠱惑下,向方悅借款6萬元。借款才1個月,方悅就派10多個人上門要債,吃住在廠裡,不讓廠裡車子進出大門。王某先還了2萬元,後又還了3萬元,他們還不罷休,逼王某再寫9萬元的欠條。

被害人吳女士說,她在方悅犯罪組織逼要債務期間被輪番毆打,被逼迫到夜總會當坐檯小姐還債,被逼通過陪客戶的方式來抵債。

像王某、吳某這樣,在方悅犯罪組織面前還不清債務的人員還有一大串。之所以還不清,是因為陷進了犯罪分子精心設計的套路:

——“又好又快”套進門。“套路貸”的借款人通常會通過撥打電話、在微信、微博等流量平臺打出誘人廣告,以無抵押、零門檻、快速放款,誘騙急於用錢的被害人找上門。

——“低條、高條”套證據。要借款人簽下兩張不同的借條,其中一張借條是借款的金額,在他們行業內俗稱“低條”。同時,要借款人在另外一張借條寫上申請借款金額兩倍的數字,在他們行業內俗稱“高條”。

當借款人對“高條”質疑時,他們會信誓旦旦地說,籤“高條 ”僅僅是為了督促按時還款,只要按時還款,“高條”就作廢了。“高條 ”必須籤,這是“行業規則”,不籤“高條”不發款。他們還要被害人簽下違約承諾書、保證書、租房合同等一系列材料,並讓被害人拿著與“高條”對應的現金拍照,製造現金交付的假象。放款時,又以手續費、介紹費、第一期本息等為由扣除各項費用,借款人實際借到手的金額只有“低條”金額的70%。同時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向借款人放款,形成銀行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證據。

——製造違約套高額賠償。當被害人提前或按時還款時,犯罪分子故意關門、關閉手機,讓借款人想還都沒辦法還,會找各種理由,說借款人超期,哪怕是晚幾分鐘也是違約。一旦違約,已還的歸零,再按“高條”還債。

——“以貸還貸”套入連環貸。當被害人無錢還時,犯罪分子強行要求被害人到他們指定的另一家公司,又用籤“低條”和“高條”的形式貸款還貸。

敲打出的閱卷筆錄就有42萬字

“仔細梳理著摞起來兩人多高的卷宗,記不清多少個夜晚,從案卷中抬頭時已是凌晨,一字一句敲打出的閱卷筆錄就有42萬字。”主審法官林琳說。

2018年8月27日至10月10日,錫山區法院對這批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期間,被告人家屬、律師界人士及群眾100多人旁聽庭審。庭審中引導公訴機關就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逐一分類、充分舉證。該院還先後為9名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12名。為保障辯護人的工作便利和各項辯護權利,法院配備專門的閱卷室和閱卷電腦,提供專門的複印室。所有卷宗均備有電子版本,方便拷貝。

法官充分聽取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針對辯護人提出的要求調取監視居住期間錄音錄像、同步訊問錄像等申請,要求公訴機關提供與案件有關的錄音錄像材料;針對辯護人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先後召開庭前會議2次,在庭前會議上播放相關同步錄音錄像,讓被告人、辯護人全程觀看,並要求承辦民警接受被告人、辯護人的詢問。

記者瀏覽了本案的一份判決書,有13萬字。“這份判決書是第六稿了,第一稿263頁,20多萬字。” 林琳告訴記者,38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非法拘禁犯罪、敲詐勒索犯罪等罪名。法院對每起犯罪事實都嚴把證據關,對參與其中的每個被告人的地位作用都細緻釐清,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讓每個被告人都罰當其罪。

2018年12月28日,錫山區法院公開宣判,主犯方悅因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主犯徐前真因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的刑罰。對38名被告人共判處罰金237.3萬元。2019年3月21日,無錫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該案判決生效後,法院對被告人方悅、徐前真名下的存款、汽車、房產等動產、不動產,在釐清相關權屬後均進行依法沒收和拍賣,徹底剷除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基礎。該院還全面梳理民間借貸案件,並將涉“套路貸”的26條線索移交相關部門,將發現的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移送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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