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貨車按車型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

貨車 交通 中國經濟網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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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為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近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切實做好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有關工作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新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將在全國範圍統一執行,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將進行調整,從以前按重量收費調整為統一按車(軸)型收費。

新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將載貨汽車按照總軸數、車長和總質量進行分類。其中,兩軸載貨汽車車長小於6米且總質量小於4.5噸的為1類貨車,車長大於等於6米或總質量大於等於4.5噸的為2類貨車;三至六軸貨車分別為3類、4類、5類和6類。

目前各地正在對收費系統和收費車道進行升級改造,並按照規定程序重新測算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路網管理處處長 顧志峰:在合法裝載的前提下,車輛載貨的多少,同一軸型的貨車外殼尺寸完全相同,行駛速度基本相同的情況下,他對道路資源的佔用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呢,按照車型收費是具有科學性、合理性、也有公平性,通過這種車型收費,也可以引導鼓勵貨運企業,施行節約運輸,提高整個高速公路的利用效率。

顧志峰介紹,以前國家對貨車施行計重收費,主要是為了遏制貨車“大噸小標”,超限超載。目前高速公路超限超載現象得到了很好地遏制。貨車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型收費,同時免費給這些車輛裝上ETC,車輛就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費站不用再停車稱重。此外從明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對貨運車輛,都將全面實行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全面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路網管理處處長 顧志峰: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條件下,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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