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吊車救出事故被困人員獲“見義勇為”榮譽

貨車 摩托車 法制 社會 人民網 2017-05-19

廣西新聞網貴港5月18日訊(通訊員 謝琴美 黃麗萍)5月16日下午,在貴港市港南區綜治辦,陳先生接過了“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的獎狀和獎金,喜笑開顏。原來,2016年11月12日,陳先生駕駛輕型自卸貨車吊車途經國道324線貴港市港南區橋圩鎮三塘街路段,發現路旁一名摩托車駕駛員連人帶車被壓在一輛輕型貨車車底,陳先生當即操作吊車起吊事故貨車,最終將被困摩托車駕駛員成功救出。

陳先生回憶,2016年11月12日13時許,他駕駛一輛輕型自卸貨車吊車從貴港市區前往港南區橋圩鎮,途經國道324線貴港市港南區橋圩鎮三塘街路段時,遇到三名群眾攔車,群眾稱前方有人被壓在一輛貨車底下,請求協助救援。陳先生當即駕車前行約數百米遠,看到一輛藍色輕型貨車側翻在公路上,車下壓著一名男子和一輛二輪摩托車。情況緊急,陳先生隨後操作吊車,將藍色輕型貨車起吊至半傾狀態,周邊的群眾上前協助,將被困男子救出。事後,陳先生檢查吊車情況發現,吊臂在救援過程中已經彎曲變形損壞。經評估部門評估,吊車損失達1萬2千餘元。

陳先生說,當時攔車求助的群眾與事故雙方當事人並沒有關係,他救人心切,沒有想過要收取費用,也沒有跟任何人談及費用問題,但是吊車損壞須花一大筆維修費用,陳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介紹,陳先生自發參與救援這一行為難能可貴,弘揚了社會正能量,而事故中摩托車駕駛員因傷勢過重不幸死亡,藍色輕型貨車駕駛員已被依法逮捕,雙方均無法對陳先生的經濟損失進行補償。為了讓好人得到好報,鼓勵更多群眾敢於做好事,民警告知陳先生可申請認定見義勇為行為,陳先生委託辦案民警代為申請。貴港市港南區綜治辦做出決定,授予陳先生“港南區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榮譽稱號,給予陳先生2000元獎勵資金。5月16日,事故處理民警陪同陳先生趕到港南區綜治辦,順利領取了證書和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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