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違停方便,這個司機付出的代價有點大

貨車 江蘇 揚眼 2019-07-04

揚子晚報網7月3日訊(通訊員 陳冬平 記者 施廣權))7月3日中午11點多鐘,在江蘇東部高速興橋收費站北側路段,一輛重型牽引車在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駕駛員下車方便,被鹽城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巡邏的交警查獲,然而檢查的結果卻讓執勤交警大吃一驚,該名駕駛員不但沒有隨車攜帶駕駛證,而且還涉嫌持B2駕駛證駕駛重型牽引貨車的違法行為。

中午11點多鐘,高速二大隊民警顧善恆警官與同事駕車巡邏至江蘇東部高速興橋收費站北側路段時,發現一輛重型牽引貨車沒有擺放警示標誌,停放在應急車道里,一名男子站在護欄邊上方便。面對執勤交警的檢查,駕駛員張某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駕駛證件,而同車的另一名駕駛員還多次掏出現金塞給交警,試圖讓顧善恆警官放他一碼,結果被嚴詞拒絕。通過警務平臺查詢,駕駛員張某持有B2駕駛證,還沒有取得駕駛重型牽引貨車的資格,屬於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在高速二大隊的詢問室裡,面對詢問,駕駛員張某告訴記者,他是跟朋友的車子出來玩的,因為朋友在駕車過程中有點疲勞,自認為自己持有B2駕駛證,幫忙開一段路也沒關係,誰知道在停車方便的時候被巡邏的交警查獲。

顧善恆警官告訴記者,駕駛員張某因在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面臨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未隨車攜帶駕駛證件,面臨罰款50元、記1分的處罰;持B2駕駛證駕駛重型牽引貨車,屬於準駕車型不符,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由於駕駛員張某的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已經記滿12分,他原有的B2駕駛證還要降級為C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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