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新婚姻法,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打算給女兒買房而不是兒子

婚姻 全職媽媽 購房 幼兒園 情感 朵朵麻麻聊育兒 2018-11-26

中國的家庭通常都是這樣的,父母辛苦半生,就是為了給兒子準備一套婚房。

有多少父母打算為自己的女兒準備一套房子呢?恐怕少的可憐。

看了新婚姻法,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打算給女兒買房而不是兒子

這是一份關於農村土地證的調查:

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權證上沒有登記姓名,有44.2%的女性從未擁有過土地。

就是說,對於中國的大部分農村,財富還是以“父傳子”的形式流傳,身為女兒,繼承父母遺產的可能性不到20%。

那麼對於城市戶口的女生呢?獨生女,情況會比較特殊。一般家裡有能力的,可能會在婚前為女兒額外準備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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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蜜燦燦,結婚前,她媽媽就為她準備了一套房子。雖然婚後燦燦還是和老公住在婆婆買的婚房裡,但手裡有房,心中不慌,燦燦在家裡很有發言權。

而我的另一位閨蜜,婷婷,因為上面有一個哥哥,所以父母因無力為女兒準備房子了,嫁給老公之後,因為沒有老人帶孩子,婷婷只好在做全職媽媽。

五年的時間過去了,婷婷的再次求職之路走得非常坎坷,她決定去讀幼教專業,因為幼兒園老師可以兼顧孩子。

有一次吃飯的時候,婷婷無意中談起:不知道女人為什麼要結婚?結了婚真的好累,好累。我看著她疲憊的眼睛說不出話來。

看了新婚姻法,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打算給女兒買房而不是兒子

2018的新婚姻法出臺,也是給全職媽媽破了盆冷水。

婚姻法規定有這三樣東西,媽媽在離婚之後是拿不走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房產。很多寶媽,結婚的時候都是由丈夫出首付,然後夫妻兩個共同還貸。因為婚後要共同還貸,所以夫妻倆的名字都在房產證上。

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不僅僅是丈夫愛的表現,更是一種對未來的保證。畢竟媽媽要生產,養育孩子,沒有老人幫助的還需要做全職媽媽。房上無名,媽媽怎麼敢安心在家呢?

看了新婚姻法,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打算給女兒買房而不是兒子

可是新婚姻法的規定:房產證上有名字,不算!只要交房子的首付是丈夫出的,那這個房子就跟你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就算你婚後也參與了還房貸,離婚之時也只會賠償給你房貸的金額,房子呢?還是跟你沒關係!

婚姻法一公佈,評論區裡媽媽們都炸開了鍋?

有的說,這樣一來,女人們再也不敢做全職媽媽了;也有的說,這樣的情況還結婚幹什麼?還有的女人說,一定要收彩禮,要用彩禮來出一套房子的首付,妻子和丈夫各還各的房。

看了新婚姻法,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打算給女兒買房而不是兒子

我作為媽媽,看到這樣的法規,心裡一涼。

以前傳統的思想是,父母主要為自己的兒子做準備,女兒的話嫁出去會有她的丈夫和婆婆來照顧,但現在的婚姻法已經打破了這樣的傳統。

婚姻已經不能給她足夠的保證了,恐怕只有父母才能做她的後盾。

看了新婚姻法,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打算給女兒買房而不是兒子

可以想想,如果女兒沒有一套婚前房產,一旦遭遇離婚,女兒可能一無所有,如果這個時候還拖著一個孩子,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父母了。而兒子的選擇餘地就大多了,婚姻法一改,婚前有沒有房就不重要了,只要兒子優秀,沒房也一樣。

所以作為有兒有女的寶媽,我決定給女兒買一套房子,讓兒子自己奮鬥。

不知道有沒有寶媽贊同我的想法呢?

(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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