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婚姻法:離婚時,這5種房產這樣處理!

婚姻 購房 二手房 2018頭條記憶 法律 石家莊市藁城區普法 2019-04-06

在離婚率節節攀升的今天,關於離婚的糾紛越來越多,除了子女撫養問題以外,就是財務和債務的分割問題了。房產,作為婚姻生活中的大件,自然是離婚時財產分割的重點。以往結婚以後財產共享,離婚時平分處理,而新婚姻法出臺以後,財產分割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房產的歸屬再也不是平分這麼簡單了!

關於離婚時,5種房產的分割方式,2019新婚姻法給出了具體處理細則:

1、婚前房產

其中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自己付清全部房款並獲得房產證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新婚姻法的規定中,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2、贈與房產

婚後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資購房贈送給自己的子女,若沒有公證說明該房屋是贈予夫妻雙方的,則默認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饋贈,屬該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要求分割。

3、共同房產

共同房產有一個特徵就是夫妻雙方對該房屋的購買都有出資。無論是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房產證的,還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前師傅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獲得房產證的,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房產在夫妻離婚時,若對方無法律明示的需淨身出戶的過錯,都應該被分割。其中,個人財產出資部分(比如婚前首付款)與共同財產出資部分(婚後買房或還貸)按比例擇合市價分割。

比如,一套房屋購買時市值50萬,首付10萬,離婚時該房屋市值80萬,首付方得到房屋所有權,那麼需要支付對方:80×0.8×0.5=32萬。

4、無所有權的房屋

未過戶的二手房或小產權房,夫妻離婚時還沒有取的房產證或者根本就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因為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第三人,在離婚糾紛案件中這類房屋不與分割,購買此類房屋的財產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按購買價平分。

5、子女名下房

有的人為了避免以後過戶麻煩,直接在購買房屋時就會把房產落在子女名下,這類房屋屬於夫妻對子女的贈送,屬於子女個人財產,在夫妻離婚時是不被分割的。

因此,按照新婚姻法,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夫妻雙方還是其中一方不是決定房屋所有權的依據,關鍵還是看房屋的來歷、出資情況和性質。

來源:律師響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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