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保姆還是愛人——透視一起臨終老人房屋爭奪案

婚姻 黃金 法律 購房 井岡山報融媒體 井岡山報融媒體 2017-11-05

■劉玉傑、郭豔芳

她是前妻,是保姆,是夕陽戀人,年屆花甲的王春香有多個身份,她自己淡然處之。但是,2015年8月來自吉安縣法院的一紙傳票,讓她不得不認真理清自己的身份,積極應對前夫黃金根起訴要求歸還房屋的官司,維護自己權益。

空巢老人,數婚欲求老來伴

出生於上世紀40年代的黃金根,自主創業積蓄了一定的財富,但因性格暴躁,婚姻並不順利。認識王春香前,黃金根已歷經三段婚姻,與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女兒在外地成家,鮮有回家探望,與兒子也關係淡薄,較少來往,成為了一名空巢老人。

黃金根因身體欠佳,迫切需要人照顧。1997年,他經人介紹與喪偶的王春香相識,結為夫妻。黃金根的衣食起居得到照顧,王春香的晚年生活也有了經濟保障。因黃金根性格,夫妻經常爭吵,共同生活三年後離婚。但離婚不離家,兩人仍生活在一起。2005年雙方復婚,至2009年離婚,王春香離開黃金根家。黃金根因生活無人照顧,後又有過一段八個月的婚姻,因女方不願照顧而離婚。

數次失敗婚姻使黃金根心灰意冷,認為還是親情可靠。為此,他在兒子住所不遠處買了間車庫居住,以便修復父子關係。奈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緊張的父子關係並未得到緩和。此時的黃金根年逾古稀,疾病纏身,生活無法自理,只好聘請保姆,但很少有人能夠忍受他的暴脾氣,他陷入頻繁更換保姆的艱難境地。

與兒子的不和,與保姆的不睦,孤單、失落的黃金根再次萌生找老伴念頭。想起王春香的細心、體貼,他便通過親戚做王春香工作,要求她回來照顧,二人便又共同生活在一起,黃金根將工資卡交給了王春香,由其負責家庭費用開支、用品購置等。公開場合,熟人們都稱呼王春香為“黃師母”。

就這樣,兩人似保姆非保姆,似夫妻非夫妻地共同生活著。念及於二人曾有多年婚姻及王春香的照顧之情,2013年7月,黃金根甚至出錢購置了一塊夫妻墓地,以待兩人百年後合葬。

前夫贈房,曾經親人上公堂

由於病情時常反覆,黃金根決定在醫院附近購買一套住房居住。兩位老人一起到相熟的一家房屋中介機構看房,並在顧問介紹下認識了房東李某。

2014年6月,經中介介紹,黃金根與李某談妥以38萬元購買其位於縣醫院旁邊的房屋一處。后王春香與李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房屋登記權利人為王春香。為購買該房,黃金根出資38萬元,王春香出資15600元。

購房後,兩人入住該房,一個負責買菜做飯,一個負責看病養生,像所有的夕陽戀一樣,互相扶持,相互照顧。

2015年1月,因為生活瑣事,兩人又發生爭吵。連日來,兩人互不理睬,黃金根火冒三丈,通過朋友找到兒子,要求兒子回來照顧,王春香也隨即搬離。

此後,形勢急劇惡化,黃金根以王春香虛構贈房事實非法佔有房屋為由,到派出所要求刑事立案,拉開了房屋爭奪戰序幕。因身體每況愈下,臥床不起,黃金根全權委託兒子處理其財產糾紛。

2015年7月29日,黃金根以不當得利為由訴至法院,要求王春香返還訴爭房屋。“天有不測風雲”,僅僅立案一天,黃金根就因病去世。再審期間,王春香也在開庭前因病去世。兩位老人分別帶著遺憾與不甘,前後離世,留下各自繼承人繼續爭奪訴爭房屋。

一聲嘆息,百年相伴空留穴

為了勝訴,黃金根之子將李某和黃的同事作為證人請到法庭,以證明購房款系黃金根全額出資,王春香只是作為保姆代辦購房事宜。

不服氣也甚為委屈的王春香,也找到房屋中介和黃的病友,請求他們出庭證明當時辦理登記手續時,因兩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所以房屋只登記在王春香名下,黃金根對此明知,且對外表示贈與是彌補對她的虧欠。

雙方爭鋒相對,數次對簿公堂,爭得面紅耳赤。最後,法院審理認為,王春香與黃金根曾為多年夫妻,關係密切,一起搬入訴爭房屋,有共同照顧扶持期望。期間,王春香積極照顧年邁的黃金根,黃金根將工資卡交由王春香支配家庭生活開支,還為王春香購買了對戒、手鍊、合葬墓地等,不宜簡單認定為僱主與保姆關係。黃金根是一名疾病纏身的70餘歲老人,王春香是其曾經的妻子,互有相伴到老意願。

根據黃金根方提供的談話錄音等,可確認,黃金根對房屋登記情況自始知曉,王春香不存在私自登記行為。法院駁回了黃金根方的訴訟請求。

隨著案件的宣判,這場夕陽戀人房屋爭奪戰落下帷幕。兩位老人已經去世,曾經共約百年的美好願景終成一場空,徒留一聲嘆息。(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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