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子女買房這樣寫名等於上了雙保險!小心離婚房子要歸別人

婚姻 諸葛找房網 2019-04-07

如今婚姻觀念逐漸開放,離婚也變得不足為奇,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當離婚已成既定事實,那麼刨除情感之外的財產尤其是房產,要怎麼處理才更為妥當?在我國父母為子女買婚房的現象很普遍,然而小兩口婚姻破裂後房產的分割卻成為熱議的焦點,在處理這方面糾紛時,充分了解法律規定等硬性因素就顯得尤為重要。

父母給子女買房這樣寫名等於上了雙保險!小心離婚房子要歸別人

還記得前陣子喧囂一時的某明星夫妻離婚事件,妻子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引起網友公憤,雖然社會輿論一邊倒地認為,妻子的行為是破壞家庭、實屬惡劣,離婚理應一分一毫拿不到,但根據婚姻法規定是不可能讓妻子淨身出戶的,只是承擔部分賠償而已,可見離婚後的財產並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明星尚且如此,天下最辛苦的父母親一輩子賺錢買的房子,更不想離婚後便宜他人,但如今的婚姻法規定不同了,先來了解下離婚後的房產是如何分割的:

婚前購買的房屋

1.婚前一方承擔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離婚後還貸按份共有,房屋產權人需對另一方作出還貸部分的補償款,以及房子的溢價部分;若是雙方共同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則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全款買房且已取得房產證,則房子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若是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買房,則需要有出資證明,離婚後無論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哪一方,房屋是雙方按份共有。

婚後購買的房屋

1.婚後雙方出資買房,無論全款還是按揭,房產證登記哪一方名字,房產均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按照數額分割。

2.婚後一方出資買房,若無公證為個人財產,則離婚後房產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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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買房

1.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夠得的房子,無論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離婚後按出資份額分割;若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屬於對子女的贈與,不論婚前還是婚後購得,只要房產未過戶,離婚時均作為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2.如果房子是婚後按揭貸款購得,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則會產生兩種情況:父母如果沒有明確公證房產是贈與自己子女的,則離婚後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如果明確是贈與子女,離婚分割房產時首付款仍歸屬出資一方,剩下的還貸部分按照簽訂的合同份額劃分,若無合同,則按照還貸份額劃分,房屋增值部分雙方平分。所以小爽在這裡提醒各位家長,一定籤一份贈與協議,不管婚前婚後明確出資部分是贈與自己的子女,另外保留好出資憑證,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父母給子女買房這樣寫名等於上了雙保險!小心離婚房子要歸別人

3.雙方用共同財產以一方父母名義買房,房產證寫的父母名字,則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予進行分割,只能按照當初的出資情況要求補償。

可見父母給子女買房,牽扯到了婚姻關係還是要慎重考慮,如果很擔心子女在不告知自己的情況下擅自處置房屋吃悶虧,不妨這樣給房產加名:在房本上寫上父母及子女的名字,該房產就屬於父母及子女按份共有,將來發生加名、出售等行為,都必須徵得共有人的同意,等於給房產上了雙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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