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這樣做,其實吃大虧了!

婚姻 購房 裝修 傢俱 天道渺渺之風 天道渺渺之風 2017-09-30

這幾天我家樓上準備裝修結婚,男方是外地人出錢買的樓,女方是本地人,男方的意思是,讓女方出錢裝修。那麼女方出錢裝修,是否就對房子有了所有權?

男方婚前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這樣做,其實吃大虧了!

首先來看一下2016年《新婚姻法》作出的補充說明:

1、不管婚前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屬於夫妻共有。

2、婚前自己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配。

3、婚前個人買的房子,婚後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如果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只考慮還貸部分給對方補貼。

5、一方婚前買的房,婚後自己擅自賣掉,如果另一方想退回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離婚該房子屬於一方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男方婚前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這樣做,其實吃大虧了!

從這些補充說明看來,如果男方買房,女方裝修,對房子的所有權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改變。即使房子增值部分也與女方無關,而裝修部分不但幾乎沒有增值的可能,而且隨著時間的增長,折舊厲害,一旦離婚,財產分割對裝修部分的評估也是按照當下的價格評估,所以說,不但沒有增值,反而會貶值。

男方婚前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這樣做,其實吃大虧了!

而裝修費用,包括買家電傢俱的費用,也並不是一個小數目,所以,一旦婚姻危機,傷害最大的還是女方,為了防止類似的情況發生,對於女方最好的建議是,把這筆裝修費用用到首付裡,留作證據,這樣做是最合算的,房子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可以根據出錢比例,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如果男方已經交了首付,那麼寧可把這筆錢用在交房貸上,也不要用在裝修、買家電上。不然,吃大虧的就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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