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人受審!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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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29日,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牟某旭、趙某旭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

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蘇俊國帶領3名員額檢察官及1名書記員出庭支持公訴,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會寧縣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與2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31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檢察機關掃黑辦相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媒體記者等一百餘人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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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29日,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牟某旭、趙某旭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

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蘇俊國帶領3名員額檢察官及1名書記員出庭支持公訴,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會寧縣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與2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31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檢察機關掃黑辦相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媒體記者等一百餘人旁聽庭審。



31人受審!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公開審理



因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會寧縣檢察院成立了由檢察長為組長的辦案組,在偵查環節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固定相關證據,依法從快批捕24名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環節,全面審閱卷宗,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究案情,把握證據標準,及時向上級院請示彙報,依法從嚴從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

被告人牟某旭自2015年以來,糾集具有前科劣跡和不良嗜好的社會閒雜人員趙某旭等人,採取顯露“紋身”、威脅、辱罵、恐嚇、蹲守、滋擾、糾纏、跟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有組織有計劃的插手民間借貸糾紛,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攫取非法經濟利益,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牟某旭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趙某旭等8人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狄某偉等9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組織。該組織在蘭州、白銀、天水、臨夏、寧夏固原、山東淄博等地實施有組織的犯罪25起,嚴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使人民群眾喪失了安全感,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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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29日,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牟某旭、趙某旭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

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蘇俊國帶領3名員額檢察官及1名書記員出庭支持公訴,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會寧縣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與2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31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檢察機關掃黑辦相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媒體記者等一百餘人旁聽庭審。



31人受審!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公開審理



因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會寧縣檢察院成立了由檢察長為組長的辦案組,在偵查環節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固定相關證據,依法從快批捕24名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環節,全面審閱卷宗,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究案情,把握證據標準,及時向上級院請示彙報,依法從嚴從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

被告人牟某旭自2015年以來,糾集具有前科劣跡和不良嗜好的社會閒雜人員趙某旭等人,採取顯露“紋身”、威脅、辱罵、恐嚇、蹲守、滋擾、糾纏、跟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有組織有計劃的插手民間借貸糾紛,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攫取非法經濟利益,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牟某旭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趙某旭等8人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狄某偉等9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組織。該組織在蘭州、白銀、天水、臨夏、寧夏固原、山東淄博等地實施有組織的犯罪25起,嚴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使人民群眾喪失了安全感,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31人受審!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公開審理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對各被告人進行了訊問,並就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對辯護人提出的關於定罪、量刑、法律適用問題的辯護意見進行了充分、全面的答辯,各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


由於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會寧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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