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傳春秋越國大夫范蠡死於華容、葬於華容,是否真有其事,沒有人去作深入的研究和考證。華容縣上了年紀的人都知道,華容縣城以西的田家湖邊,原有范蠡墓、墓碑和石雕翁仲靈獸,1966年文化大革命時,被紅衛兵“破四舊”搗毀。2004年,華容縣城修建商業步行街,在街頭豎起了范蠡的漢白玉塑像,將這條街命名為“華容縣范蠡商業步行街”。建設者認為,范蠡是我國古代商聖,是儒商鼻祖,范蠡是在華容去世的,在華容縣商業步行街樹立範蠡塑像,是為了紀念范蠡,寓意商業的興旺發達。這樣做既有歷史意義,又有現實意義。言之鑿鑿,不由你不相信。

「最華容」華容名人之范蠡長眠華容西田家湖畔

華容步行街范蠡像

范蠡,字少伯,曾名鴟夷子皮,晚年稱陶朱公,楚國宛三戶人(今河南南陽),生卒年月已不可考。譚寧貴先生所撰《商聖范蠡"范蠡年譜》(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2000年出版)認為,范蠡比孔子小約34歲,比鬼谷子小約38歲。范蠡大約出生於公元前517年。范蠡曾拜鬼谷子為師,具有非凡的智慧和謀略。范蠡在幫助越王勾踐“臥薪嚐膽”滅吳復仇之後,棄官經商,成為鉅富,後又散其財帛,偕夫人西施泛舟五湖,隱居終身。

「最華容」華容名人之范蠡長眠華容西田家湖畔

范蠡究竟是否死於華容、葬於華容,這是一個歷史謎題。但有關古代文獻上確實有范蠡死於華容、葬於華容的記載。《史記》集解張華曰:“陶朱公冢在南郡華容縣西,樹碑雲是越之范蠡也”。王隱的《晉書"地道記》載:“陶朱冢在華容縣。樹碑雲是越之范蠡”。盛弘之《荊州記》、劉澄之《荊州記》均認為范蠡墓在華容縣西。酈道元《水經注》記載,“夏水又東過華容縣南”,“夏水又徑交趾太守胡寵墓北,歷範西戎墓南”,並在註文中,引南朝宋郭仲產《荊州記》(《荊州記》有各個時期不同作者撰寫的多種版本)加以說明,郭仲產在華容“親徑其地”見到的故西戎令範君墓碑,是西晉永嘉二年(308)所立,儘管碑文上沒有“蠡”名,但“稱蠡是其先也”。這些是現今可以查到的最早的文獻記載。這些記載表明,范蠡墓在華容縣應當不假。胡寵墓,通過《南郡華容胡氏族譜》和世居華容的胡寵後裔,可以在華容縣城找到其具體位置。范蠡墓同樣也可找到具體位置,兩座古墓相距不到一公里。

我們再來看看地方誌書的記載。清光緒壬午年(1882)纂修的《華容縣誌》,除記載范蠡墓在華容縣西田家湖邊外,還有兩處關於范蠡在華容縣生活和活動的記述。一是陶朱洞:“樊陀山,邑東七十里。山背有石穴,可半里許,日月莫照,聞為陶朱洞,雲范蠡牧羊處。俯視洞庭,忽忽如案几間。山頂方平,一名方台山。” 方台山今在華容縣東山鎮洪山頭境內,其洞穴仍可找到。二是范蠡魚:“范蠡魚產赤沙湖,昔范蠡乘扁舟至此,釣得大魚,烹食之;小者投于波中,因名。”清人黃本驥撰《湖南方物志》(嶽麓書社1985年出版),錄有南朝祖沖之、任昉《述異記》關於范蠡魚的一段記述:“洞庭湖有一陂中有范蠡魚。昔范蠡釣得大魚,烹食之;小者放之陂中。”范蠡泛舟五湖,在船上度日,總得要有食物。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范蠡來到屬於洞庭湖範圍的赤沙湖釣魚,以解決食物問題,應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范蠡魚是一種什麼魚,我們不知道。有人估計是鯽魚。華容的河湖港汊中,鯽魚是最常見的野生魚種,繁殖力極強,味道鮮美,而且容易釣上來。說范蠡魚即鯽魚,似乎不無道理。古代赤沙湖的範圍很大,包括華容縣的南山鄉以西、終南鄉以西、新河鄉、北景港鎮、注滋口鎮和南縣縣城東南的大片地域。現已淤積開墾,只剩下一些零星水面。范蠡在赤沙湖釣魚的地方,已無從確指。這些記述說明,范蠡確實到過華容,其與華容的關係,是不容否定的。明代纂修的《(萬曆)華容縣誌》,也有范蠡墓在華容縣西的記載。萬年淳(1761—1835)《洞庭湖志》有“范蠡墓,舊傳在華容縣西南湖濱”的記載。1958年出版的《湖南省志"文物志》有“范蠡墓現屬華容護城鄉,尚完好”的記載。地方誌書關於范蠡墓在華容縣西的記載,是非常明確、具體的。

「最華容」華容名人之范蠡長眠華容西田家湖畔

《湖北方誌通信》1984年第1期,刊載了一篇題為《范蠡壽終鹿角峰》的文章,提出范蠡死在石首的鹿角山上。該刊同年第8期又登出一篇題為《范蠡並非死於石首》的文章,對此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之後,又有張善長、劉伯揚先生和何浩先生分別在《中南民族大學學報》發表《也談范蠡壽終何處》(1985年第3期)和《再談范蠡的壽終之處》(1987年第1期)的文章,對范蠡的壽終之處進行探討和爭鳴。范蠡死於石首鹿角峰的觀點雖被一些學者質疑甚至否認,但筆者認為,這種說法還是有其值得采信的地方,可以成為一家之言。因為石首古屬華容,石首第一次從華容縣分置出去是西晉太康元年(280),後經過多次合分,最後一次從華容分立出去,是唐武德四年(621)。說范蠡死在石首,與說范蠡死於華容是不矛盾的。把這個一家之言同范蠡在華容的多項記述和傳說結合起來研究,或許更能夠說明問題。這個鹿角山在哪裡呢?鹿角山是桃花山脈中的一座景色秀美的小山,位於石首市桃花山鎮境內。華容人習慣地稱鹿角山為鹿角峰、鹿角頭,明代中期以前全屬華容縣管轄,明代中期至民國,是華容和石首的分界之山,半屬華容、半屬石首,解放後於1950年7月,隨其所在的青竹溝村(青竹溝古名青兕溝,是古云夢澤特有動物青兕最多的地方,後青兕滅絕,人們見這裡生長著大量竹子,故名)等幾個村一同劃歸石首縣管轄。這個鹿角山與方台山相距不遠,方台山在東,鹿角山在西,兩山相距不到十公里。明代兵部尚書劉大夏(1436—1516)晚年曾寫過一篇《鹿角山隱居記》的文章,說鹿角山兩峰如髻,中有平地數畝,為昔人隱居遺址。劉大夏所言“昔人”或許包括了范蠡。今考鹿角山,山上樹木青翠,山頂兩峰聳立,兩峰之間確實有一塊2000多平方米的平地,山下原有範湖,從明代起逐步淤積開墾成農田,山北不遠處就是長江。古時從這裡可以乘船經夏水(華容河)到達華容縣城以西的田家湖。以此看來,范蠡在鹿角山去世,然後經水路運至田家湖邊安葬,也是有可能的。

關於范蠡的墓葬,史學界多認為在安徽渦陽縣東南。但也存在多種不同的說法,有說在山東定陶縣城東北15裡者,有說在山東肥城陶山者,也有說在蘇州太湖者,還有說在浙江桐廬者。全國大約有五六處之多。孰是孰非,誰也拿不出直接證據,誰也說不出讓人確信的理由。筆者以為,范蠡“浮海出齊”、“泛舟五湖”,是其告別越王勾踐之後改變人生軌跡的重大行動。范蠡晚年泛舟五湖,應該離開了齊魯之地,說范蠡墓在山東,似乎不合情理;太湖和桐廬屬吳越境地,范蠡不可能再去吳越,范蠡墓也不應該在那裡;而渦陽又沒有大的湖泊,泛舟五湖不可能到達渦陽,與渦陽相距較近的城父雖然做過楚國的陪都,但那是范蠡去世以後很久才有的事情,范蠡墓也不應該在這裡。真正有可能存在范蠡墓的地方,只有湖南華容這個地方。

這裡還有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就是“泛舟五湖”的概念問題。按照《周禮"職方氏》的記述,五湖不是抽象概念,不是泛指,而是具體概念,是確指。“其浸五湖”即太湖。《國語"越語》所載“范蠡不報於王,擊鼓興師以隨使者,至於姑蘇之宮,不傷越民,遂滅吳。至反五湖,范蠡辭於王”,其五湖也應該是指太湖。范蠡“泛舟五湖”的概念出自《國語》。《史記》上只有范蠡“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浮海出齊”、“乃乘扁舟,浮於江湖”的說法。沒有“泛舟五湖”的說法。如果片面地、狹隘地理解“泛舟五湖”,那就是“乘船遊歷太湖”。這裡就有一個與事實不符的問題,“乘船遊歷太湖”,何以“出齊”、“之齊”、“適齊”,怎麼能到達齊魯之地?實事求是地說,我們對范蠡“泛舟五湖”概念的理解,應從《國語"越語》所載“遂乘輕舟以浮於五湖,莫知其所終極”,重點在“莫知其所終極”這句話來全面、準確地理解這個概念的含義。范蠡“泛舟五湖”是後人對其乘船出行行為的記述。這種乘船出行的行為,在范蠡的一生中並非只有一次,而是有過多次。范蠡早年同文種奔赴越國,就是乘船去的。在幫助越王勾踐打敗吳國的過程中,也使用過船隻。范蠡離開越國時,當然首選船隻作為交通工具。在以後的幾次遷徙中,可能都使用了船隻。後人所稱“泛舟五湖”,應該看著是其乘船出行行為的總稱,是泛指,而非確指;是抽象概念,而不是具體概念。

范蠡泛舟五湖,至少應該認為絕非止於太湖。而“莫知其所終極”,則說明範蠡到過華容具有極大的可能性。如果與范蠡晚年的際遇聯繫起來分析研究,范蠡到過華容、死於華容、葬於華容就顯得更加可信。我們試想,范蠡在齊魯已經發家致富,本來可以安居樂業,安度晚年。范蠡為什麼不這樣做,偏偏要散其財帛、泛舟五湖呢?范蠡的這個舉動,必有原因,必有他行為的目的。原來,范蠡的第二個兒子在楚國殺了人,被關在死牢裡。范蠡離開齊魯回到家鄉楚國,想找機會向楚王求情,以救出自己的兒子。一方面,派自己的大兒子用牛車載著重金去郢都疏通關係,一方面親自乘船來到華容尋找機會。因為華容建有楚王離宮章華臺,楚王經常來華容雲夢澤打獵,在這裡最容易找到晉見楚王的機會。實際上,范蠡最後一次泛舟五湖的行為目的是為了救兒子。兒子最終沒有救出來,范蠡遂在華容隱居終身。

筆者認為范蠡墓在華容縣西,不僅因為古代文獻有記載,而且因為華容縣城以西確實有范蠡墓的遺址,還因為華容地處洞庭湖雲夢澤,楚王在此建有行宮章華臺(章華臺遺址在華容縣城東北郊,尚保存完好),經常來此打獵,是范蠡認為最易見到楚王的地方。這個地方符合范蠡晚年泛舟五湖的行為目的,符合其隱居終身的地理條件。范蠡墓在華容縣西應該不是空穴來風,無稽之談。范蠡確實長眠在華容縣西的田家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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