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臨淄區環保分局堅持依法行政,積極運用環保法規,高舉環境執法利劍,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第三季度第四批環境行政處罰情況通報如下:
1、陽煤集團淄博齊魯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因 "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罰款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張灝。
2、陽煤集團淄博齊魯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再次因"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罰款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張灝。
3、淄博飛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擅自投產"罰款捌萬元;法定代表人杜德亮。
4、業戶孫鴻斌因 "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汙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汙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罰款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孫鴻斌 。
5、淄博市臨淄匯源塑料廠,因"批建不符,擅自投產" 罰款陸萬元;法定代表人王墨書。
6、山東北金集團焦化有限公司,因"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造成環境汙染" 罰款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常承忠。
7、山東北金集團焦化有限公司,因"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汙染物,排放水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罰款壹拾柒萬叄仟柒佰肆拾伍元;法定代表人常承忠。
8、淄博遠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因"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採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罰款貳萬元;法定代表人柳會玲。
9、淄博江洲石化裝備有限公司,因 "未批先建,擅自投產" 罰款陸萬元;法定代表人趙建軍。
10、淄博金春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因"未採取措施減少粉塵排放"罰款貳萬元;法定代表人宋道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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