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46城市將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居民可兌積分獎勵

環境保護 經濟 民生 時政 中國網 2017-04-05
我國46城市將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居民可兌積分獎勵

2017年2月21日,安徽合肥市蜀山區引入一種新的智慧垃圾分類系統,這套設備包括智能垃圾分類箱、智能垃圾分類可回收箱和垃圾袋自動領取機。圖為居民正在嘗試使用智能垃圾分類設備 。圖片來源:CFP

中國網新聞4月3日訊(記者 金慧慧)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46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方案要求,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共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政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依法予以處罰。

“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現了與發達國家接軌。此前我國的垃圾分類只是鼓勵和倡導,今後將成為硬性要求。” 中國循環經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副主任曲睿晶對中國網記者表示。

中商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設市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為 1.92億噸,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1.80億噸。其中,衛生填埋處理量為1.15億噸,佔63.9%;焚燒處理量為0.61億噸,佔33.9%;其他處理方式佔2.2%。

“目前,我國的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主要是填埋或焚燒,分類率較發達國家低二三十個百分點,末端處理設施缺乏導致了垃圾圍城的現象。”曲睿晶說。

他指出,國家應該建立再生資源體系,完善垃圾分類末端處理設施,實現資源化和無害化。為此他建議,將環衛網與再生資源網合併,由同一部門統一調度,形成垃圾分類前端減量化、中間資源化和末端無害化處理的完整鏈條。

方案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城市應於2017年底前制定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相關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政府的主體責任,健全法律法規,完善支持政策,創新體制機制,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垃圾分類。

“發達國家生活垃圾分類之所以做得好,得益於政府引導和民眾參與,一方面國家要制定規範、完善基礎設施體系、加強宣傳,另一方面民眾也要積極參與。” 曲睿晶表示。

方案鼓勵各城市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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